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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10月,耿黄乡何屯村创建新乡县第一区供销合作社,为区供销社的前身。1961年9月,改名北站供销合作社。1978年6月1日,新乡市供销社恢复,北站供销社业务归市社领导。1982年4月20日,北站公社划归新乡市北站区管辖。1996年5月13日,北站区供销社社员代表大会召开,选举产生区供销社领导机构理事会、监事会的主任、委员。2004年1月1日,北站区更名为凤泉区,北站区供销合作社遂改名为凤泉区供销合作社,大块镇商业网点划归区供销社管理。2007年9月,区供销社改制为凤泉区政府全供事业单位,规格为正科级,编制为11名李同新为现供销社书记兼主任。   

供销社职责:贯彻落实党、省、市有关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落实国家扶持农村经济组织的政策和措施,受政府委托承担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指导、协调、监督、服务职能,落实国家扶持农村经济合作经济组织的政策和措施。负责全供销合作社系统推进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活跃城乡商品流通,促进城乡经济社会统筹发展。建设新农村现代流通网。开展农村职业技术教育和农民技能培训,提升农民和农村农业技术人才素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