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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津县供销社是全县供销合作社的行业管理机构。延津县供销社机关是县政府直属参照公务员管理的财政全供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对全县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再生资源和烟花爆竹经营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建设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指导全县供销社系统积极开展以土地托管为核心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围绕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城乡经济发展,履行搞活农村商品流通和建设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的职责,承担监管社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

县供销社机关内设“一室五科”:分别是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业务科、资产科、纪检科。

县供销社现有10个直属企业,17个基层供销社,占地总面积 547 亩,自有经营网点167个,营业面积1.8万平方米,仓储面积 2.6万平方米。全系统职工总数1922人,其中,在职920人,退离1002人。2018年全系统实现商品总购进37.7亿元,完成实现商品总销售41.2亿元,实现经济收益4859万元;完成了3个基层社综合改革工作任务;投资350万元,完成了县级电子商务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发展电商平台1个,村级电商服务站60个;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92个,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6个,实现土地托管面积5万亩。被评为国家及省市示范社的农民合作社26个;合作社托管土地69320亩,流转土地18280亩。

近年来,延津县供销社按照“夯实供销社发展根基,构建为农服务新体系”的总思路,紧紧围绕县域农村经济发展和供销社综合改革大局,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积极作为,率先在全省实施基层社改造与农民合作社建设“两社”融合发展新模式,构建为农服务新体系,开辟三农服务新领域,拓展基层建设新思路,为加快农业服务现代化、推动农村市场繁荣、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做出了有益的探索和成效。2015—2017年连续三年荣获“全国供销合作社百强县级社” 称号和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综合业绩考核第一名,2018年1月被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授予“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先进集体”,位邱、王楼、司寨、榆林等四个基层供销社被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命名为“基层供销合作社标杆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