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供销社直属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
按照市纪委、市委组织部新纪发〔2011〕9号文件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市供销社实际情况,现就今年市供销社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提出以下安排意见:
一、指导思想
2011年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中央纪委十七届六次全会、省纪委八届六次全会和市纪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坚持市供销社党委“发展、稳定、廉洁”工作布局和反腐倡廉工作理念,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重点解决职工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市供销社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突出重点、整体推进,改革创新、狠抓落实,不断提升工作水平,为推动供销社经济发展、搞好二次创业提供有力的政治保证。
二、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各公司要继续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摆在首位,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职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政治敏感性和政治鉴别力,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党的集中统一。要密切关注一些重大和敏感政治事件,对事关全局、影响稳定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及早发现,及早掌握情况,及早采取应对措施。要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禁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严禁公开发表同中央决定相违背的言论,严禁编造、传播政治谣言,严禁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纪依法予以惩处。
三、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进一步做好厉行节约工作
要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大兴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求真务实、艰苦奋斗、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优良传统作风。要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进一步做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工作的要求,严格审核各项支出预算,确保2011年公务接待经费及运行经费支出不超过2009年按规定比例压缩后的经费预算规模。认真落实公务接待有关规定,按照省纪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逐步完善推广公务接待“廉政灶”制度(改进机关食堂,在解决干部职工就餐问题的同时,承担公务接待职能),规范接待程序和范围,严格接待标准,严肃查处用公款大吃大喝和请客送礼行为。要按照省、市纪委和组织部门的要求,组织开好以“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发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为主题的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切实解决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严格责任追究。要加强对党的群众路线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定期接访、下访等规定,坚决纠正脱离群众的不良风气。
四、认真贯彻执行《廉政准则》,着力解决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加大落实《廉政准则》工作力度,教育引导领导干部严格执行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以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为抓手,以解决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的突出问题为突破口,重点抓好四项工作。
(一)认真落实《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纪律,按照规定主动、如实报告有关内容。对不严格执行报告制度和拒不纠正问题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二)坚决整治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金等问题。严禁领导干部以各种名义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加大对重点时段、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重点人员、重点场所的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治理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公款大吃大喝、公款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和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问题。畅通信访举报和舆论监督渠道,不断拓宽监督方式方法,对违反规定构成违纪的,严肃追究党政纪责任,典型案例予以公开曝光。
(三)认真治理领导干部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问题。重点治理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和利用职权委托理财谋取不正当利益问题。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以及关于领导干部离职或退休后从业的有关规定,重点了解领导干部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情况,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认真受理信访举报,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违规问题,情节严重的,追究有关人员的党政纪责任。
(四)认真治理违反规定多占住房、买卖经济适用房或租赁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安排等问题。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在社会交往、休闲娱乐、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厅以上领导干部住房问题的通知》(厅文〔2005〕58号)文件精神,认真执行房改政策,严肃房改纪律,有效防止和杜绝在住房方面的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
五、深入开展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切实加强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
按照省纪委的部署和要求,开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是今年反腐倡廉工作的一项重点任务。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工作机构,明确任务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形成强有力的工作机制。要搞好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营造社会氛围。严肃查处公车入私户和规避备案制度变相乘坐超标车行为;切实落实离退休的领导干部不再配备公务用车规定。强化监督检查,严明工作纪律,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六、继续深化“小金库”专项治理,加强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
继续巩固机关“小金库”专项治理成果,防治反弹。进行“回头看”检查,要认真组织复查,坚决纠正存在问题。社有企业“小金库”治理的重点是加强督促检查,搞好整改落实。要系统梳理和总结“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理论成果、实践成果和制度成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探索从源头上根治“小金库”的有效途径。
七、落实党内监督制度,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调整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坚决查处跑官要官、突击提拔干部等行为,做到有案必查、查实必处、失责必究,形成对用人上不正之风的强大威慑,让投机钻营者无机可乘。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规范和强化对拟提拔干部的廉政考察。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四项监督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和纠正“带病上岗”、“带病提拔”等问题。认真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等制度,加大对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坚持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专门机构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大力推行廉政风险防控管理。
切实加强对企业党政正职在执行政治纪律、民主集中制、廉洁自律规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组织人事纪律、经济工作纪律、群众工作纪律等方面的监督。切实加强对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促进党风政风的进一步好转。
八、抓好社有企业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社有企业领导干部要切实加强作风建设,严格执行《社有企业领导干部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七不准”;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切实担负起本单位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的政治责任;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规范用权行为和决策程序,提高制度的约束力;防止社有资产流失。要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严肃查处社有企业领导干部违反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七不准”和在社有企业重组中隐匿、侵占、转移社有资产以及企业领导干部搞同业经营、关联交易的案件,并选择典型予以公开曝光;要把社有企业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紧密结合起来,为维护企业和谐稳定、实现社有资产保值增值提供有力保障。
九、严肃查处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案件
认真查处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案件是以他律促自律,维护党纪政纪严肃性、权威性的重要手段。对违反《廉政准则》,尤其是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违反规定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违反纪律跑官要官,借婚丧喜庆之机大操大办、收钱敛财等问题,要严肃查处。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强化群众监督,拓展案件线索来源。要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预防和治本功能,运用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促使各级党员干部廉洁从政。
十、深入开展创建廉洁单位工作
要继续通过建立创廉工作长效机制,完善各项配套制度,促进创建廉洁单位工作深入、扎实、持久的开展。要结合实际,突出创廉工作重点。各公司要结合实际制定创廉工作安排意见,今年创廉工作的重点是深入贯彻落实《廉政准则》,大力开展廉洁从政宣传教育,深入推进廉政文化“七进”;进一步建立健全廉政制度,规范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行为,逐步形成有效的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要深入调研,建立各项配套制度。要进一步完善长效机制,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2011年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项目多、任务重,各公司要结合实际,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开拓进取,狠抓落实。要加强信息沟通和情况反馈,增强工作的前瞻性和预见性,及时发现和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防微杜渐,关口前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