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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廉政

新乡市供销合作社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

作者:市供销社网站 发布时间:2011-05-18 点击量:20679

市供销社直属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机关党总支:
2011年市供销社系统纪检监察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以及市纪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供销社工作大局,全面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凸显反腐倡廉教育,构筑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强化监督检查,切实加强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深入推进诚信体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各项部署,努力为推进供销社加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一、加强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教育,建设崇尚廉洁勤政的工作环境
1.加强理想信念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根基。结合党员干部的思想实际,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理论学习和法纪学习,加大教育力度,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教育活动,提高主题教育和警示教育的针对性。贴近党员干部思想和工作实际,扎实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廉政谈话教育和岗位勤政廉政教育。利用每周的学习日和党课教育活动,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基础和法纪防线。创新廉政文化载体,将廉政文化建设与机关文化有机融合,扩大廉政文化的影响力和教育面,努力营造崇廉鄙贪的良好氛围。
2.凸显党员干部思想道德体系建设。(1)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教育,认真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引导党员干部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修养,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2)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探索道德评估机制,把道德因素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党员干部作风建设考核内容。(3)充分发挥党内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加强对党员干部道德情况,特别是“八小时”以外生活圈、社交圈的监督,把党员干部道德行为置于全方位监督之下。
3.立足供销社诚信体系建设。(1)切实加强行业廉洁从业和诚信从业教育,强化行业自律,增强服务人员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从业纪律和廉洁自律意识,开展有针对性的诚信学习教育活动,建立日常教育和专题教育的行业诚信教育体系,努力提高诚信服务、规范从业的理念,积极营造“以诚信为荣,以失信为耻”的行业氛围,促进行业诚信水平的提升。(2)在全系统开展争创“群众满意的服务单位”主题实践活动。组织开展“争创廉洁示范单位”活动,大张旗鼓地宣传群众身边的勤廉、诚信典型,弘扬正气,正确引导舆论与社会风气。(3)不断完善服务行业诚信档案,建立健全行业信用记录。
二、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制约,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1.进一步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1)坚决贯彻民主集中制,健全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坚持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集体讨论决定制度。(2)进一步加强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述安述法、诫勉谈话、廉政谈话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的执行,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问题。按要求更新党风廉政建设电子管理系统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信息,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预警机制。(3)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加强对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严禁违反规定为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在经商办企业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违反规定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卷、支付凭证,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用公款或接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邀请进行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4)落实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绩效管理制等制度。(5)进一步完善信访监督制度,充分发挥信访监督的预警功能,提高防腐成效。
2.不断完善内外监督机制。(1)进一步明确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的要求,认真落实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重点工作任务。(2)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3)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廉政承诺制度。(4)强化党务公开、政务公开,积极畅通和拓宽公开渠道,不断提高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
三、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政令统一和政令畅通
1.教育引导,确保政令畅通。强化全局意识、发展意识和责任意识,把反腐倡廉建设融入供销工作各个领域,贯穿党的建设全过程,不断增强全系统职工贯彻落实各级重大决策部署的自觉性,教育引导系统全体党员干部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自觉做到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的一致,确保政令统一和政令畅通。
2.突出重点,加强监督检查。(1)加大对项目建设等重点工作的督查,确保全年工作目标任务的实现。(2)深入开展社有资产监督,加强对社有资产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社有资产不流失。(3)加大“三重一大”工作事项的监督,强化集体决策制度执行到位。
3.加大力度,推进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围绕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目标,进一步完善机制,提高组织程度,加大工作力度。大力弘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作风,进一步加强群众观念和群众立场教育,增强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提高群众工作本领。大力弘扬求真务实、艰苦奋斗的作风。大力弘扬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作风,加强党性修养,坚持党性原则,敢于揭露和纠正缺点错误,敢于同消极腐败现象和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行为作斗争,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浩然正气。大力弘扬勤政为民、廉洁奉公的作风。
四、立足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民生政策,认真落实行风建设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管行风”的要求,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行业的指导和监督,发挥行政管理和行业自律的互补优势,完善行业自我约束机制,改善从业环境,优化从业程序,规范从业行为。职能科室具体负责抓实施,经营服务部门抓执行。同时,加强检查指导,做到行风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并把行风建设内容列入到机构年度工作考核的范围,发现有责投诉的实行“一票否决”。完善民主评议行风制度,积极开展行风评议活动,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保障供销社行业的有序健康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五、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责任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持久地开展反腐败斗争的一项基本制度。认真落实新修订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切实担负起全面领导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将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摆上重要位置,通盘考虑,统筹推进。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自觉性,把反腐倡廉建设纳入本部门工作计划,主要领导和主要负责人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班子其他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和“一岗双责”的要求,认真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职责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切实做到权力管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职责就延伸到哪里,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好队伍,求真务实,锐意进取,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效贯彻落实,坚持不懈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