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市供销社网站 发布时间:2020-01-27 点击量:17455
各县(市、区)供销合作社,市社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公司: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现就做好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应对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
近期,湖北省武汉市发生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已经在我省不同程度传播,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和安全。党中央对疫情防控工作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召开会议、多次听取汇报、作出重要指示。1月25日农历正月初一,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专门听取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汇报,对疫情防控特别是患者治疗工作进行再研究、再部署、再动员。1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中央应对新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进一步部署疫情防控工作。1月22日,省委书记王国生主持召开省委省政府专题会议,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研究部署我省防控工作。1月25日,我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省长尹弘主持召开全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研判疫情发展态势,部署全省防控工作。1月26日,全国总社下发通知,对全系统应对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1月26日市委书记张国伟主持召开市委(扩大)会议,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会议部署,传达全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我市疫情防控工作,并做出六条重要指示。1月26日市委组织部下发坚决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战——致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的一封信,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面对疫情加快蔓延的严峻形势,各县(市、区)供销合作社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特别是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清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切实扛起政治责任,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为当前全系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地听从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号令,加强组织领导,主动靠前指挥,以上率下,不折不扣将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执行到位。要坚决服从、全力配合地方党委、政府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及时关注当地疫情发展态势,结合实际,加强统筹安排,落实工作责任,扎实做好供销合作社应对疫情防控有关工作。
二、发挥合作经济优势,积极担当作为,全面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各县(市)、区供销合作社要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立足自身实际,发挥流通优势,落实防控措施,全力做好保供应、稳物价、惠民生等各项工作,为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作出努力。
(一)全力保障市场物资供应。要组织指导全系统商贸流通企业加强与生产企业、种植基地、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对接,建立稳定可靠的产销合作关系,提升市场供应能力,有效保障蔬菜、水果等市场供应。要加大重点商品采购力度,增加粮、米、油、肉、禽、蛋、奶等商品供应和储备,确保居民生活必需品供应。要强化对供销合作社重点农批市场的监管,加强对商户的宣传引导和严格管理,严禁借机囤积货源、哄抬物价,对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要严厉查处,并配合市场监管部门进行处罚,保障市场货足价稳、供应正常。此外,要及早准备,做好春耕备耕农资供应工作,积极开展土地托管、代耕代种等农业社会化服务,为稳定农产品生产提供保障。
(二)强化重点部位防疫管理。要采取严格措施,加强对所属的办公楼、家属区、商场、连锁超市、酒店宾馆、农产品市场等场所环境卫生管控,切实做好公共区域清洁消毒、通风透气等工作,加大每日清消力度和频次。落实人员防护措施,配备必要防护设备,发放口罩、手套、消毒液、温度计等卫生用品,减少疫病传播风险。要加强源头防控,严把准入关口;严格农副产品质量管控和安全检测,严禁违规销售活禽、野生动物等行为。要对所属农批市场、农贸市场开展自查,对存在违规销售活禽行为的,立即停业整顿。要根据地方党委、政府统一要求,暂停容易引发交叉感染的大型商业促销、展会活动。严格控制单位来访人员,加强人员信息登记。
(三)加强疫情防控物资调运。要积极拓宽货源渠道,加大货源组织力度,增加口罩、消毒液、药品等防疫应急物资市场供应。要组织引导供销合作社企业及资产租赁户作出“不涨价、保供应”的郑重承诺,体现供销合作社公益属性,树立良好社会形象。对地方党委、政府征调防疫物资的指令,供销合作社有储备的,要第一时间调运到位;没有储备的,要积极组织采购和调运。供销合作社再生资源企业要按照相关规定,规范做好疫情期间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及生活垃圾的集中回收和处置工作。
(四)加强对重点疫情地区支持。湖北省和武汉市疫情防控事关全局。要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社会主义互助精神,有条件的供销合作社,在采购防疫应急物资、调运必需日用品、保障重要农产品供应等方面,提供帮助和便利,积极支援湖北省和武汉市防控疫情工作。
三、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确保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供销社成立由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朱丽珍任组长的新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市、区)供销合作社及其直属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或相应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加强督促指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以身作则、坚守岗位,及时了解疫情,及时作出应对,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二)制定工作方案。疫情严重地区的供销合作社要制定疫情应对工作方案,强化大局观念,加强疫情研判,筹措防护物资,加强应急值守,保持信息畅通。要按照各县(市)、区党委、政府调度安排,认真落实社区各项工作要求,全力做好配合协同,有力有效应对疫情。
(三)严格值班值守。各县(市、区)供销合作社要加强疫情期间值班值守工作,所有单位带班领导、值班人员务必全部在岗,保持通讯畅通。要坚持疫情报告制度,重大情况随时上报,坚决杜绝瞒报、谎报、迟报、漏报等现象发生。
(四)加强教育引导。通过微信等形式,深入宣传疫情防护知识,按照科学预防、积极防治的要求,教育干部职工尽量减少在密闭环境开展集体活动,严格控制干部职工聚餐聚会,外出自觉佩戴口罩,做好个人卫生防护,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消除引发疫情的各类隐患。要用好微信公众号、网站等系统媒体资源,加强疫情防治工作和成效的宣传报道,激励全系统增强抗疫的信心决心,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和安全作出积极贡献。
各县(市、区)供销合作社应对疫情防控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地方党委、政府和市社报告。
新乡市供销合作社
2020年1月27日
新乡市供销合作社 主办 版权所有: 新乡市供销合作社 2008-2024 地址:新乡市卫滨区胜利南街275号 邮编:453000
电话:0373-2852822 邮箱:xxsgxsxx@qq.com 备案号:豫ICP备18022697号-1 豫公网安备 41070302000007号
返回顶部
0373-2852822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