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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供销合作社行风投诉、咨询工作制度

作者:市供销社网站 发布时间:2014-07-22 点击量:12898

为积极履行行业职责,依法经商、公布服务承诺及便民措施,打造诚信企业,以良好的作风努力群众提供优质服务。认真解决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以新的工作成效取信于民。特制定本制度:
(1) 烟花爆竹经营,要根据自身的业务特点,制定出烟花爆竹经营行业公约,内容包括:安全、质量、服务、诚信、信誉、监督和规范管理,要在经营活动中,自觉接受广大客户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2)农业生产资料经营,要把活动的重点放在杜绝经营环节出现假冒伪劣化肥和农药方面,要严守经营服务承诺,诚信经营,确保农民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3)行风工作,一要清正廉洁,建立和落实行风工作责任制。二要勤政为民,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三要履行职责,转变职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四要改进作风,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五要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4市供销社设有行风投诉、咨询监督电话:2852813。行风投诉、咨询监督工作具体由市供销社监察室李清平、马新丽负责。对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按照效能监察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2014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