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市供销社网站 发布时间:2012-12-24 点击量:25040
新乡市供销合作社
严格监管“新网工程”专项资金
2012年市供销社系统“新网工程”专项扶持资金的申报、评审及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已如期完成。为了切实用好财政资金,努力提高“新网工程”专项资金使用效益,确保“新网工程”建设健康有序快速推进,市供销社要求各资金使用单位严格“新网工程”专项资金财经纪律,做到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本着“示范带动、稳步推进”的原则,专项资金的扶持必须是承担全市“新网工程”建设任务的相关项目。专项资金扶持项目必须纳入市供销合作社统一管理,统一配送。
二是严格执行《河南省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办贸〔2009〕5号),提高“新网工程”资金使用的合理性、规范性和有效性。确保项目资金用于项目建设,杜绝资金浪费和挤占、截留、挪用现象的发生。
三是“新网工程”专项资金实行“三专”管理原则。即:专人管理、专款专用、专帐核算。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全程监管。
四是公开公正,专项资金的申报审核、分配拨付、使用管理等,坚持严格考核,公开透明,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五是进一步完善与规范财务制度。在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市供销社将联合市财政相关部门和有关审计部门对项目资金进行全程监督和审计。对资金管理使用中出现严重违规,违纪问题的项目单位,一经查实,除按有关规定处理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外,还要取消其下年度项目审报资格,同时全额收回已经拨付的财政资金。
新乡市供销合作社 主办 版权所有: 新乡市供销合作社 2008-2024 地址:新乡市卫滨区胜利南街275号 邮编:453000
电话:0373-2852822 邮箱:xxsgxsxx@qq.com 备案号:豫ICP备18022697号-1 豫公网安备 41070302000007号
返回顶部
0373-2852822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