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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县政府要求全县向供销社学习

作者:市供销社网站 发布时间:2012-03-21 点击量:12248

近日,主持新乡县工作的县长刘继红在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关于2011年度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县级供销合作社综合业绩考核排序情况的通报》上批示:“希望全县各单位向县社学习,在新的一年再接再励,努力再创新的辉煌”,副县长张怡春批示:“请将刘县长批示转发各单位”。3月8日,新乡县政府在《领导批示》第一期印发刘继红和张怡春批示,同时要求“全县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要认真学习县供销社求真务实、顽强拼搏的工作作风,大力弘扬供销社开拓进取、争创一流的工作精神,转变作风,扎实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另悉,这是新乡县供销合作社连续四年在全省供销社系统县级社综合业绩考核中名列前茅。
附《领导批示》全文:
日前,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下发《关于2011年度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县级供销合作社综合业绩考核排序情况的通报》(豫供文〔2012〕8号)文件,我县供销社在全省132个县(市、区)中取得了排名第5的好成绩。2012年3月 6日,县政府县长刘继红、副县长张怡春在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文件上分别作出批示。现将领导批示予以印发,全县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要认真学习县供销社求真务实、顽强拼搏的工作作风,大力弘扬供销社开拓进取、争创一流的工作精神,转变作风,扎实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刘继红县长批示:
希望全县各单位向县社学习,在新的一年再接再励,努力再创新的辉煌。
张怡春副县长批示:
请将刘县长批示转发各单位。
 
新乡县供销合作社办公室
2012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