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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新乡市供销合作社关于做好疫情期间春耕农资供应工作的通知

作者:业务协调科 发布时间:2021-02-01 点击量:59737

各县(市、区)供销合作社,市社新合农业生产资料公司:

当前,正值春耕备耕的关键时期,做好农资供应工作是供销社为农服务的重要职责,各级供销社和农资经营企业要积极作为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切实做好春耕农资商品供应和抓防控保供应稳价格工作,保障农业生产基本需求。

    一、各级供销社要认真贯彻落实2021年中央1号文件和河南省供销总社《关于做好2021年抓防控保供应稳价格的紧急通知》(豫供办〔2021〕1号)文件精神,树立高度责任感,紧紧围绕农业生产大局,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把春耕农资商品供应和疫情防控作为当前重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充分发挥好供销社农资流通主渠道作用。

二、各级供销社及其农资经营企业要根据当前市场、气候、疫情形势,深入田间地头和经营企业一线加强市场调研,做好春耕供应和疫情防控应急预案,避免市场供应出现结构性短缺和断档。要根据市场变化,均衡采购、足量调入、夯实库存、勤进快销,确保抓防控保供应稳价格工作落到实处

三、要充分发挥网络优势,开展连锁销售,优化网点布局,调配骨干力量,提供优质服务,及时把各类农资商品调往基层门店,方便农民购买。拓宽充实农化服务形式和内容,办好庄稼医院,开展施肥、防病、用药农业技术培训,适当延长营业时间,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和产后的“保姆式”服务,不断拓宽服务领域,提高服务水平,逐步形成规模化、系列化、标准化的农资社会化服务体系。

四、加强管理,确保货真价实。各县(市、区)供销社及市新合农业生产资料公司要按照“诚信供销社”的要求,依法经营、诚信经营,推行农资明码标价制度,建立完善购销台账,规范企业经营行为,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要严把商品质量关,坚持“三证”不全不购进、渠道不正不购进、质量低下不购进,坚决杜绝假冒伪劣农资商品进入供销社经营网络。

五、各地供销社、农资企业要强化市场管理,积极配合市场监管、农业农村、公安等行政部门,开展打击假冒伪劣农资专项整治行动,严把进货质量关,坚决杜绝假冒伪劣农资商品通过供销社渠道流入市场;针对化肥有效养分不足、农药标签不规范、在肥料中添加农药成分等突出问题加强防范,确保产品质量合格。

各地在春耕农资供应服务工作中的好做法、好典型以及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与市供销社业务协调科联系。

联系电话:0373-2852572

电子邮箱:xxsgxsywxtk@.126com

                                                 20211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