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经济发展科 发布时间:2020-12-03 点击量:61857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消防安全会议及河南省防火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全省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豫防安〔2020〕22号)和新乡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新防安〔2020〕16号)文件精神要求,深刻吸取重大火灾事故教训,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市供销社消防安全工作形势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批示精神,特别是近期作出的“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市社统一工作部署,进一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河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彻底排查供销社的火灾隐患,全面整治各租赁商户、仓储、商超、幼儿园、饭店等重大火灾隐患,严格落实严查内容和整治措施以及各项工作要求,杜绝全年亡人火灾和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市供销社成立以朱丽珍主任任组长,监事会主任王善元、理事会副主任陈阳、理事会副主任马峰、监事会副主任尚志勇、理事会副主任郭照满任副组长,市社机关科(室)长、市社直属公司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理事会副主任马峰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市社业务协调科(市社机关420房间),具体负责协调、指导供销社系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开展。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11月30日前)。各县(市)、区供销社和市社直属公司要按照实施方案,召开会议,广泛发动,全面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11月26日至2021年3月25日)。各县(市)、区供销社和市社直属公司要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深入开展安全排查治理本单位的消防安全隐患工作,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及时整改冬春火灾存在的突出风险隐患。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1年3月26日至3月31日)。各县(市)、区供销社和市社直属公司要组织检查验收,总结经验做法,健全完善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长效机制。
四、工作安排
(一)开展问题隐患整改“回头看”行动。全面梳理排查前期各租赁商户、仓储、商超、幼儿园、饭店等专项治理遗留隐患整改情况以及两个台账的建立情况,对账销号,确保及时清零。
(二)夯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直属企业和各基层单位要明确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围绕“关注消防、生命至上”为主题,落实常态化防火安全巡查和进门入户宣传提示工作。
(三)抓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工作。组织人员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河南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全面落实“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向社会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做到“职责清、风险明、会处置”。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严密组织。
各县(市)、区供销社和市社直属公司要充分认识冬夏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研判确定供销社系统工作重点,细化工作要求,明确职责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周密部署,全力抓好火灾防控工作,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二)全面排查,问题清零。
各县(市)、区供销社和市社直属公司要组织人员对系统内的办公楼、仓储、商超、饭店、“多合一”场所等进行网格化管理和拉网式排查,做到问题必上台账,对账销号,不能及时整改到位的必须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三)督导落实,务求实效。
市供销社将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督导机制,对各县(市)、区供销社和市社直属公司的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和指导调研。确保不发生亡人和火灾事故的目标落地落实。
各县(市)、区供销社和市社直属公司于每月25日前将当月的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隐患排查整治情况报送市社冬春火灾防控办公室420房间(业务协调科)。
电话:03732852572
邮箱:xxsgxsywxtk@126.com
2020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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