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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新乡市供销合作社关于做好“三秋”农资供应的通知

作者:市供销社网站 发布时间:2019-09-12 点击量:16140

(市、区)供销社、市新合农资公司

   “三秋农忙时节即将到来,农民迫切需要农作物从种到收的各项服务。各级供销社要全力以赴,投入三秋生产,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切实做好各项生产服务活动。为切实做好三秋农业生产服务,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农资保障供应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三”是重要的农事季节,也是全年粮食生产最关键的环节。今年我市秋粮生产形势整体向好,秋粮有望再获丰收。各级供销社一定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出发,准确把握“三”形势,切实增强“三”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领导,强化措施,不失时机地做好农资的组织供应工作,在保障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稳定农资价格、维护农村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全力以赴做好“三”农资组织供应工作。
     二、强化责任,及早安排部署

各地要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农资供应动态,加强督察指导。要抓住当前有利时机,千方百计筹措资金,组织业务骨干力量,对急需农资商品抓紧采购,确保农资供应货源充足。要加强农资打假工作领导,早安排、早行动、早部署,以“加强农资经营安全监管、保障全市农资供应”为目标,进一步规范行业经营行为,不断完善制度、强化监管,建立起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层层落实责任制,保证人员到位、监管到位,杜绝假冒伪劣、坑农害农事件的发生,树立全系统规范管理、诚信经营的良好形象。

三、开展自查,排除安全隐患

各级供销社要对所属的各类农资批发市场、经营门店把好源头关,认真开展查厂家、查证件、查质量的排查工作,并做好检查记录,杜绝经营假冒伪劣和“三无”产品。对经营的各类化肥品种,严厉查处复混肥料、有机肥料、水溶肥料、秸秆腐熟剂等产品中有效成分不足、未经登记、一证多用、假冒伪造登记、肥料产品标称具有农药功能等违法行为,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对发现的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限期整改,解决一个注销一个。要积极配合工商、质监等有关部门,认真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活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商品的行为,严防不法分子坑农害农,坚决杜绝假冒伪劣农资商品进入供销社经营网络。

四、让利于农,提高服务水平

各级供销合作社要利用人员多、懂经营、善管理的有利条件,发挥网络优势,大力开展送货下乡、送技术进村、送帮扶到户的“三送”服务活动,减少中间环节,降低经营成本,让利于农。农资企业要采取增加服务人员、延长营业时间、开展电话预约、商品拆整卖零等措施,方便农民购买,保证随到随购、随要随送。要充分发挥庄稼医院、综合服务社、专业合作社等基层服务组织的作用,开展测土施肥、配方用药、技术咨询和农民培训服务,指导农民合理施肥、安全用药,促进现代农业增产增收。

五、强化联系,建立预警机制

各级供销合作社要建立信息收集机制,及时发现倾向性、苗头性、社会性的舆情信息,尽早组织调查处理,尽早提出积极有效的防范预案和应对措施。对农资打假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明确一名联络员专门从事信息收集报告工作,加强联系,及时沟通,确保农资打假工作顺利开展。

 

 

 

                                                       2019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