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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新乡市供销合作社关于转发《河南省供销社合作总关于做好2019年商品供应和价格稳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作者:市供销社网站 发布时间:2019-01-04 点击量:15937

各县(市、区)供销合作社、有关直属企业:

    现将豫供文〔201874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做好2019年商品供应和价格稳定工作的的通知》转发你们,请各单位认真按文件要求贯彻落实,并于2月22日前,将本单位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商品供应工作总结报市社业务协调科。

    联系人:陈世永

    电 话:0373—2852572

    邮 箱:885110498@qq.com

 

 

                        2019年1月4日

 

 

 

 

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

关于做好2019年商品供应和价格稳定工的

通 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供销合作社,省社直属有关单位:

  2019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扎实推进供销合作社平安建设工作,保证市场供应,确保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商品经营安全,让人民群众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就做好2019年商品供应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领导,提高意识

  元旦、春节等重要节日期间是商品消费旺季,做好商品供应工作意义重大。当前,我省商品市场运行总体平稳,但影响市场平稳运行的不稳定、不确定因素依然较多。各级供销合作社、省社直属有关单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站在讲政治的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大局观念,采取有效措施,做到早部署、早安排,确保全省供销社系统商品供应工作落到实处。

    二、狠抓食品经营安全,严厉打击假冒伪劣

  各级供销合作社要坚持“以人为本,重在预防”的指导思想,按照《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六部门通知要求 切实做好农村安全食品有效供应工作的通知》(供销厅经字〔2018〕48号)、《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豫供文〔2018〕72号)要求,认真落实农业农村、商务等六部门联合下发文件任务分工和会议精神要求,切实把好食品经营源头关,加强日常监管,严格按照“六查六看”的要求,抓紧部署对所属各类经营网点,特别是农村加盟店、村级便利店等重点环节,集中开展食品质量安全检查,坚决杜绝假冒伪劣食品经供销合作社经营服务网络流入农村市场。要把与人民群众节日消费密切相关的食品作为重点,特别是关系人民群众健康和安全的米、面、肉及其制品、乳制品、水产品、蔬菜、酒类等节日食品和散装食品、即食食品等作为重中之重,确保元旦、春节期间食品经营安全。

    三、抓好农资供应,服务“三农”大局

  农资供应是关系到农业生产稳定发展、农民收入稳定增长、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产品有效供给的大事。各级供销合作社要把春耕农资供应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切实发挥农资供应主渠道作用,加强对化肥、农药等重要农资商品春耕供应,确保2019年农资供应服务和价格稳定。一要统筹农资商品采购规模。充分发挥农资流通主渠道作用,及早部署,周密安排,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对目前供货偏紧的个别化肥、农药品种,克服资金困难,加强协调,备足数量,保证质量,确保春耕农资供应。积极争取政府对农资供应工作的支持力度,建立和完善重要农资商品储备制度,保证抗灾救灾、调控市场等应急供应。二要加强质量管理。各地供销合作社要进一步增强质量意识和品牌意识,严格农资质量管理,杜绝假冒伪劣农资商品流入供销合作社系统的农资企业及经营网点;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的打击力度,严厉打击虚标含量、偷换养分等手段制售假冒伪劣化肥等违法行为及其他坑农害农行为;加快农资质量追溯体系和农资物联网建设,促进物联网技术在农资领域的示范应用,提升农资监管的现代化水平,确保农民用上优质农资,确保农资产品质量不出问题。三要创新经营服务。各地供销合作社要加快建立现代农业综合服务体系,促进传统农资流通企业向现代农业综合服务商转型;紧密结合土地托管服务模式,大力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水肥一体化、统防统治、农技培训等农业社会化服务;完善农业生产综合服务平台,延伸产业服务链条,拓展服务领域,为促进农业生产发展、农民增收致富和乡村全面振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四、提升服务能力,树立良好形象

  各级供销合作社要建立完善商品购销重要供销渠道,持续推进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推动构建安全、高效的为农服务体系。要加大力度组织质优价廉、适销对路的货源,通过连锁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方式,发展农村商品配送,让质优价廉商品占领农村市场。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强化经营者的安全意识、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做到规范经营、诚信经营和安全经营,努力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和社会氛围。

  各地供销合作社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切实履行职责,努力做好全年农资、食品等商品供应服务和价格稳定工作。对于春耕、双夏、秋播、冬储期间等重要节点农资供应中出现的重大苗头性、潜在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了解掌握,及时协调处理。如当地发生重大情况,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并报省社发展与改革处。2月25日前,将本单位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商品供应工作总结报省社发展与改革处。

  联 系 人:韩军化、郑纪君

  联系电话:0371-86548525

  电子邮箱:hnssfgc@163.com

  2018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