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市供销社网站 发布时间:2017-04-24 点击量:16693
为更好地推动新乡供销事业快速发展,全面贯彻落实新乡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精神要求,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在市供销社迅速掀起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的热潮,根据市创建文明城市指挥部统一部署,现结合市供销社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提高干部自身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序为目标,以强化服务质量为措施,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开展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为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打下良好基础。
二、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落实对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市供销社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主任任组长,监事会主任王善元任副组长,副主任尚志勇、陈阳、马峰,纪检组长郭照满同志为组员,负责对创文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副主任尚志勇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创建工作的服务和日常工作。
三、创建步骤和内容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4月份)
1、制定创建方案。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2017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重点任务分工》,对涉及我单位的工作目标任务进行责任分工,明确责任人,制定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2、动员和部署。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敢转争”实践活动,采取各种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开展“争做文明市民、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宣传活动,发动和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创建活动,营造浓厚氛围。
3、做好广告宣传。利用宣传栏、宣传单、微博、微信等媒介,广泛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扩大宣传效果。
第二阶段:全面创建阶段(5-7月)
1、抓好达标工作。认真按照市、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的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工作,对责任负责的工作要逐项核对检查,已经达到标准的工作项目进行认真总结、保持成绩,对尚未达到标准的项目实施专项整治。
2、加强干部教育。实行定期和平时教育相结合办法,加大对干部的经济、法律、文化、科技和社会管理等方面与综合素质培训,全面提高干部的文明水平。
3、加强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学习宣传。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干部职工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并转化为干部职工的自觉行动;采取多种方式,积极广泛开展宣传和普及社会主义荣辱观,用社会主义荣辱观引领社会风尚;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利用重要纪念日、节庆日开展集中性学习宣传活动,增强干部的民族自豪感。
4、加强道德实践。积极倡导并自觉遵守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社会基本道德规范,开展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为主要内容的教育实践活动,立足本职岗位,积极推动各项实践活动有声有色的开展。
第三阶段:巩固提高阶段(7-8月)
在保持成绩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工作质量。对照目标任务分工,对我单位的创建工作进行自查和测评,做好各项迎接检查工作。精心组织迎检汇报材料,制定并落实迎检方案,积极配合市、区创文办开展测评工作,确保顺利通过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要把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作为当前的重点工作来抓,使全体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创建文明城市的重要性,使之入脑入心。
(二)明确工作职责。领导小组要高度负责,按照市、区的工作要求,切实负起责任,确保任务的落实。办公室要做好服务和协调工作,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落实工作措施。各负责人要针对自己所负责的工作任务目标,按时间及部署积极落实阶段性任务,保证创建目标的落实,确保市供销社创建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2017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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