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市供销社网站 发布时间:2016-11-16 点击量:23571
各县(市、区)供销合作社,市社直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结合新乡市供销合作社机构编制方案,经市供销合作社党组和主任办公会研究决定,对市供销合作社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分工如下:
市供销合作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
市供销合作社党组成员、监事会主任王善元:主持市供销合作社监事会全面工作。
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劳资、机构编制管理、直属企业薪酬核定和社保金缴纳工作;指导系统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市社直属企业军转干部的政策落实、军转干部和复转战士维稳工作;负责军民双拥共建工作;负责计划生育工作。
抓好机关及直属企业党组织建设,落实党建主体责任;负责党组集体决定事项的督查落实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员学习教育工作;负责党员民主评议,党内创先争优,组织开展各类教育活动;负责党员帮扶解困工作;负责党组日常工作及党组中心组学习。
分管科室:人事教育科、党组办公室、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委。
市供销合作社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陈阳:
负责社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服务和管理工作;指导市社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党费收缴、医疗费报销、节假日慰问等工作;负责老促会、老龄委工作;负责扶贫、脱贫攻坚和驻村帮扶工作;负责民族宗教及统一战线工作。
负责市社主管社团的筹备成立、变更、登记等工作,组织指导系统社团发展与管理工作;引导发展农村经济联合会、行业协会等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和关工委工作。
分管科室:离退休干部管理科、社团管理科。
联系单位:封丘县供销社、卫辉市供销社、红旗区农委工作。
市供销合作社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马峰:
负责制定落实全市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战略及“十三五”发展规划;负责全系统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新网工程”建设;负责农业综合开发、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和项目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综合治理、平安建设、普法宣传、依法治市、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保卫、消防、防汛物资储备、防汛抗旱救灾工作;负责安排落实系统及机关的安全值班;负责本系统安全基金统筹管理工作;负责系统统计工作;负责经济运行执行情况、发改委相关数据分析及项目上报工作。
负责宣传贯彻上级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系统基层组织体系建设;负责对县级供销社、基层供销社、专业合作社和新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的的指导服务工作,参与社会管理;负责系统农产品认证工作;负责系统综合业绩考核工作;负责系统联合合作、招商引资工作。
负责指导系统和市社直属企业改革发展工作,推进集团化建设和现代企业制度建设;负责系统企业经营业务的监督、协调、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市社直属企业的经营许可、办证注销和请办事项落实等工作;负责农资、日用品、农副产品、鲜活农产品、再生资源和烟花爆竹的经营管理和协调工作;负责化肥、农药等战略物资淡季储备及系统内农资打假、食品安全工作;负责再生资源市场管理办公室和再生资源行业协会工作;负责监督检查本系统非法融资工作;负责电子商务工作。
负责对系统社有资产经营管理办法的监督落实工作;负责对全系统社有资产的调查统计、变更登记、土地确权、建档备案和资产监管工作;负责对机关财务和直属企业的财务收支、社有资产、经济效益等审计监督工作;负责对直属企业主要负责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及离任审计;对系统管理中重大的、带倾向性的财务收支和经济效益等问题进行审计调查;负责“新网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工作;负责对直属企业资产改造、处置的规划及资金审核工作。
分管科室:经济发展科、合作指导科、业务协调科、社有资产管理科(审计科)。
联系单位:获嘉县供销社、原阳县供销社、牧野区供销社工作。
市供销合作社党组成员、监事会副主任尚志勇:
负责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主任办公会议决定事项和主要领导交办事项的督查落实工作;负责机关文秘、信息宣传、机要保密、档案管理、网站建设;负责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建设、催办查办、行政服务保障、文明创建等工作;负责市社目标管理工作;负责重要文件、综合材料的调研起草工作;负责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等工作。
负责组织实施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和税收、信贷的法规制度,指导系统财务、会计工作;负责系统内各类会计报表的审核和上报;负责编制、申报市社财政经费收支预、决算;负责本级社有资金管理;负责市社机关财务工作。
指导系统监事会日常工作;负责组织监事会的调查研究;监督检查重要工作的完成情况和本社财务执行情况,向本社理事会提出改进工作和加快发展的建议;负责系统信访稳定工作。
分管科室:办公室、监事会办公室、政策法规室、财务会计科。
联系单位:辉县市供销社、延津县供销社、凤泉区供销社。
市供销合作社党组成员、纪工委书记郭照满:
按照上级纪委监察局和市社党组要求,抓好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市社机关和直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监督责任;监督检查机关及直属单位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行政监察对象执行党风党纪、国家法规、政策情况;依纪检查处理有关案件;受理有关组织及人员的检举、控告和申诉;负责本系统行风建设,优化系统发展环境。
分管科室:纪检(监察室)。
联系单位:新乡县供销社、卫滨区供销社工作。
市供销合作社正处级调研员周延梅:
2016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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