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新乡高新区、新乡经开区、平原示范区管委会,市政府安委会相关单位:
进入暑期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按照市政府工作部署,针对季节和自身特点,深入开展新一轮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但随着汛期的到来,高温、雷电天气增多,极易引发各类事故。7月13日,封丘县应举镇南黄庄村发生4名儿童溺水淹亡事故,令人痛心。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现就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切实增强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随着汛期的到来,强降雨、洪水、大风、雷电、高温、高湿等极端恶劣天气逐渐增多,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和水上交通、建筑施工、电力、水利等重点行业领域进入事故易发多发时期。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提前预警,及早部署,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深入开展“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要针对本地区、本部门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将防范极端灾害性天气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切实把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抓紧、抓细、抓实,确保汛期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切实加强暑期学生安全管理。当前,全市中、小学校已经放假,学生假期安全管理难度增大,同时,暑期各类补习班、培训班增多,安全监管不到位极容易引发各类事故。各级教育部门及中小学校要通过专题课程教育和利用校信通、手机短信平台、新闻媒体等有效手段,进一步加大安全知识宣传,增强中、小学生及家长的安全意识。同时要深刻汲取封丘县“7.13”学生溺水淹亡事故教训,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河渠、水库、南水北调干渠、池塘(鱼塘)、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形成的深水坑(池)、游泳池、水上游乐场所、污水处理池等容易造成淹亡场所的安全监管,通过采取封闭危险区域、设置警示标志、建立围栏、加强巡查力度等方式,防止中、小学生私自下水游泳,避免溺亡事故发生。
三、有关企(事)业单位要认真做好汛期安全防范。建筑施工领域要加强深基坑、管沟(槽)和地下作业的排水、放坡和支护,加强排水系统的疏浚和户外广告设施的检查,遇到雷雨、大风天气要停止户外高空作业。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运输、储存和烟花爆竹仓储经营、民爆物品生产企业,要加强对防雷避雷设施的检测维护。对剧毒物品和遇水、遇湿、高温容易起化学反应的化学物质,要采取有针对性的防潮、降温措施。雷雨天气,油、气储罐要禁止装卸作业。非煤矿山企业要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重点检查凹陷开采排水系统、边坡的稳定性。道路交通运输领域要加强对桥梁、隧道、涵洞、边坡和临水临崖路段的巡查,及时发现坍塌、路基塌方、水淹、泥石流等危及车辆通行安全的隐患。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治理与监测,密切关注和防范突发性暴雨诱发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电力部门要加强对电力设施的检查维护。水利部门要加强水利设施的除险加固。质监部门要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尤其是加强大型游乐设施、索道等安全检查。教育部门要加强对中小学危旧校舍的安全整治,加强校车驾驶人员安全教育,有针对性开展地暑期安全教育。
四、认真做好值班值守和应急处置工作。一要建立严格的汛期值班制度,坚持领导干部24小时值班,发现重要险情要及时处理。二要建立应急联动工作机制,安监、气象、水利、国土等部门之间要加强联系,密切跟踪暴雨、台风、高温、雷电等灾害性天气过程和洪水、泥石流、山体滑坡等重大自然灾害灾情变化,认真研判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及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三要根据本地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针对本地区气象地理环境及主要灾害风险,做好应急物资和装备储备。四要进一步完善应对自然灾害的各项预案,加强培训和演练,切实检验应急联动机制的有效性、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五要开展灾害、事故的应急知识和自救互救技能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应急知识、素质和能力,最大限度减少恶劣天气带来的不良影响。
新乡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