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汲取鲁山县“5 ▪25”特大火灾事故教训,全面治理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王小平市长批示,特制定本方案。
一、督查考核组织
在市委重大决策和重点工作督查考核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新乡市安全生产专项督查考核组,市政府秘书长吴岳善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王洪建任副组长,市委督查室张世杰、市政府督查室孙堂瑞、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王磊和市安监局张国强、市消防支队刘炎为成员。
二、督查考核对象
各县(市、区),平原示范区、新乡高新区、新乡经开区、市直各部门。
三、督查考核频率
督查考核从即日开始,实行常态化督查,督查考核频率根据工作需要和季节变化合理安排,原则上普遍检查每季度1-2次,重点检查随时组织。
四、督查考核内容:
重点检查各级各单位第一责任人、主要责任人、监督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履职尽责情况。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成立由党政主要领导挂帅的安全生产专项治理领导小组,严格执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 行业主管部门建立“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部门内部领导分工;各级各单位坚持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查阅党委政府文件、查阅会议纪要、会议纪录和相关资料)
2、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建立工作台账,健全工作机制,对排查出的隐患做到彻查彻改、除患务尽,对新排查出的隐患逐个登记、建档、责任到人,对重大危险源实施实时监控,做到动员部署、方案制定、责任落实、监督检查四到位。(查看文件,查阅相关资料、图片)
3、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及应急救援演练,建立健全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定期开展安全应急逃生演练,提高自救、互救能力。抽查全市幼儿园、敬老院、医院、商场、火(汽)车站,各大型生产企业,各类营业、消费娱乐、人员密集场所,各类院校开展消防安全演练情况。
4、各级领导干部对分管领域中出现的隐患和问题,是否亲自研究存在的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内容、完成时间、要求及具体责任人,安全隐患是否整改到位。(重点检查整改措施文件及责任追究情况)
五、督查考核方式
督查考核组采取不定期实地查看、暗访抽查、查阅资料、照相录音、新闻报道、聘请社会督查员检查等方式进行,督促各单位加大检查整改力度,消除安全隐患。
六、督查考核要求
1、督查考核组的督查范围下管一级,暨从县(市、区),一直到乡(镇)、街道办事处、基层站点,市直单位二级机构,做到纵到底、横到边,全覆盖,不留死角;察实情、摸实底、重实际,坚持原则,不留情面,通过督查切实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切实履职尽责。
2、建立情况信息报告制度。市委重大决策和重点工作督查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安全生产督查考核情况汇总后以周报形式及时报告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
3、对安全生产督查考核情况进行实时的跟踪报道,对工作落实好的单位进行宣传报道,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公开曝光,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确保在全市形成一个良好的舆论推进氛围。
4、各县(市、区)参照市专项督查工作模式,建立相应督查考核工作机构,明确一名县处级干部为联络员,保持通讯24小时畅通,做到随叫随应,指挥灵便,并以此制定督查考核方案,报市委督查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
5、对督查考核中发现的履职不认真、落实不及时、措施不得力、行政不作为、乱作为以及敷衍塞责、推卸责任的单位和干部一次批评、二次通报、再次追责。
6、对安全生产督查考核情况,按照新乡市督查工作考核细则(试行)计分,逐次累计,定期通报,考核结果纳入年终绩效考核,与各级各单位评先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