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2014年春节期间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供销社、市社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公司:
2014年春节将至,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若干意见和我市实施办法,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制止各种不正之风和奢侈浪费行为,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确保度过一个平安祥和、文明节俭的节日,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增强廉政意识,筑牢思想防线
全系统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围绕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廉洁从政和艰苦奋斗教育,保持党的纯洁性。大力倡导厉行节约、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增强领导干部的纪律观念和廉洁自律意识。要针对节日期间容易出现的问题,采取有效形式,深入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重申和强调关于廉洁从政的各项纪律和规定,切实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要结合节日期间开展的各项活动,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观念,自觉抵制不良风气,着力解决党风政风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二、严明纪律规定,制止不良行为
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市厉行节约各项要求,本着文明、健康、节俭原则,安排好节日期间各项活动,坚决制止各种不正之风和奢侈浪费行为:1、严禁违反公务接待“三严四禁”规定,用公款组织、参与相互走访送礼和宴请等拜年活动;2、严禁违反规定收受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各种优惠卡券和实物;3、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游山玩水、高消费娱乐和私人度假旅游活动,不得组织和参与服务对象安排或支付费用的度假旅游、健身等活动。4、严禁组织和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或借赌博和迷信活动敛取财物;5、严禁各类公车私用,或向管理对象借用车辆及报销费用;6、严禁巧立名目突击花钱和违规发放福利津补贴奖金等。
三、切实关注民生,维护群众权益
各级领导干部和科室负责人要进一步强化宗旨观念和服务意识,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情关心群众疾苦,多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真心实意为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送温暖,尽职尽责为他们办实事办好事,切实把党的温暖真正送到千家万户。
四、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令行禁止
全系统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抓好本通知精神的贯彻落实。要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中央八项规定,切实做到对干部职工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切实负起领导责任,坚决抵制各种不良风气。要严肃处理违纪违法违规行为,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和顶风违纪现象。对思想不重视、措施不得力、工作不到位导致节日期间发生严重问题的部门单位,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
中共新乡市供销合作社委员会
201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