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11-15 点击量:919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供销合作社,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成员企业,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各直属事业单位、各主管社团:
为落实商务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等17部门《关于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的意见》(商流通发〔2021〕99号),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制定了《关于开展供销合作社县域流通服务网络建设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深入研究部署,扎实推动落实,务求取得实效。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2021年11月1日
关于开展供销合作社县域流通服务网络建设
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
加强县域流通服务网络建设是供销合作社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任务,是打造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综合平台、巩固县及县以下为农服务主阵地的重要措施。为了落实商务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以下简称总社)等17部门《关于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的意见》(商流通发〔2021〕99号),在供销合作社系统开展县域流通服务网络建设提升行动,现制定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牢牢把握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的重大机遇,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的独特优势,加快构建布局合理、功能完善、运行高效的县域流通服务网络,着力提升工业品下行和农产品上行能力,促进农村消费提质扩容,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为农服务宗旨。始终做到为农、务农、姓农,坚守为农服务阵地,提升为农服务能力,密切与农民的利益联结,把为农服务成效作为衡量县域流通服务网络建设的首要标准。
坚持市场经济导向。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多运用市场化手段建设、运营和管理,积极争取政府支持,主动承担政府委托任务,增强县域流通服务网络可持续发展能力。
坚持开放合作理念。发挥合作经济组织优势,积极推进开放办社,加强系统内外联合,强化系统上下贯通,推动业务、资本和产权联结,引导带动优势资源向农村市场集聚,共同建设县域流通服务网络。
坚持因地制宜推进。针对不同地区、不同层级、不同主体,选择符合客观实际的发展模式,加强分类指导,鼓励探索创新,精准施策、梯次推进,务实高效建设县域流通服务网络。
(三)发展目标。
“十四五”时期,通过开展供销合作社县域流通服务网络提升行动,建立完善以流通骨干企业为支撑、县城为枢纽、乡镇为节点、村级为终端的三级县域流通服务网络,努力实现县有物流配送中心和连锁超市、乡镇有综合超市、村有综合服务社。“一网多用、双向流通”综合服务功能充分发挥,全系统在农村消费市场的经营规模进一步扩大,农产品流通水平明显提高,到2025年,全系统乡村消费品零售额达到1万亿元,农产品销售额达到3.2万亿元,重点打造200个“供销合作社县域流通服务网络强县”。
二、提升县域流通服务网络建设水平
(一)建设县级物流配送中心。聚集整合系统优势资源,依托系统流通骨干企业和县域流通企业等,在县城大力发展物流配送中心和连锁超市。发挥县级物流配送中心的枢纽作用,通过集采集配、网络点单配送等方式,为乡镇综合超市、农村综合服务社等提供日用消费品、农资物流配送和快递分拣服务,为农产品上行提供仓储保鲜、分拣包装、电子商务等服务。强化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对乡镇和村级网点的连锁配送功能,推行“统一标识、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定价、统一标准”的统一管理体系,力争统一配送率达到70%以上。
(二)发展乡镇综合超市。发挥流通骨干企业的带动作用,通过自建、股权合作、开放办社等方式,整合优化基层供销合作社现有仓储、土地、商业设施,加快建设乡镇综合超市。重点为农民群众提供日用消费品、农资等商品经营以及快递收发、废旧物资回收、普惠金融等生活性服务,拓展农产品收购和销售功能。探索“建管分离”模式,推动各级供销合作社共同出资建设乡镇综合超市。
(三)改造升级农村综合服务社。依托基层供销合作社,加强与村“两委”、农民合作社、农村经营能人等开展合作,通过“党建带社建”“村社共建”等方式,将农村综合服务社建设与村级党组织建设、村集体经济发展协同推进。强化农村综合服务社终端便民功能,提供农资、日用消费品销售,设立农产品购销点,开展快递收发、生活缴费、普惠金融等便民服务,满足农民便利消费、就近销售需求。
(四)做强县域流通服务网络经营主体。积极推动系统流通骨干企业下沉渠道,通过兼并重组、资本业务联结等方式,培育壮大县域流通企业。按照“流通骨干企业+基层网点”的经营模式,形成一批以县域为重点、对基层网点带动力强的日用消费品和农资流通企业,发展一批产加销一体化、带动全产业链发展的农产品流通企业。创新经营模式和激励机制,强化绩效管理,激发网点经营发展活力。
三、提升农村市场供给能力
(五)优化日用消费品供给。推动系统流通企业加强与生产商、供应商合作,增加适合农村市场、符合农民消费特点的商品供给。推动系统再生资源企业提升废旧家电、汽车等回收处理能力,促进农村市场耐用消费品更新换代。加强县域生活生产物资应急储备中心建设,积极承担政府应急储备保供任务。加强经营商品质量管理,配合做好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严防不合格商品经由供销合作社网络进入市场。
(六)优化农资供应和服务。强化县级供销合作社与系统农资流通企业联合合作,拓展农资供应服务,扩大终端网络覆盖面,更好发挥农资流通主渠道作用。推动系统农资流通企业向县以下发展直供直销、连锁经营、统一配送,畅通基层供应“最后一公里”。深入实施“绿色农资”行动,推动肥药减量增效。支持系统农资流通企业建设现代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加快向现代农业综合服务商转型。积极引导县级农资流通企业加入中国农资质量安全追溯平台。配合做好市场监管,促进农资市场有序发展。
四、增强农产品上行功能
(七)加强农产品市场建设。依托基层供销合作社、农民合作社等发展田头市场,促进农产品就地就近销售。推动县级供销合作社通过多种方式,参与当地产地市场、农贸市场的建设改造、运营管理。提高连锁超市生鲜农产品经营比重,发展超市内部的“农贸市场”。推动系统农产品流通企业积极参与全国农产品流通骨干网建设。积极争取运营管理由政府投资建设的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力争到2025年,全系统创建3-5个国家级农产品产地专业市场,争创一批全国农产品骨干批发市场。
(八)发展农产品冷链物流网络。总社制定供销合作社公共型农产品冷链物流发展专项规划,各级供销合作社协同推进,按照“1个县域产地农产品冷链物流中心+N个田头保鲜仓”模式,布局建设县域公共型产地冷链物流设施,为小农户、农民合作社等各类经营主体提供农产品采后预冷、仓储保鲜、冷链配送等综合服务,提高产地商品化处理和错峰销售能力。组织系统所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工程。推动系统农产品市场升级冷链物流设施。引导系统农产品流通企业完善冷链物流设施布局,强化联合合作和集群化发展,提升鲜活农产品经营业务水平。
(九)拓展产销对接渠道。积极创办领办农民合作社,建设农产品生产基地,在农产品的集中产区,发展产地初加工,打造区域公用品牌,促进价值链增值,助推小农户走向大市场。引导农产品市场、连锁超市和电商平台等流通企业创新经营模式,延伸产业链条,加强与农民合作社、农产品生产基地等的对接合作,大力发展订单农业、直供直销、社区生鲜农产品直销店等长期稳定的产销对接模式。加快“中央厨房”建设,发展“食材供应+中央厨房+冷链配送”等新型运作模式,为机关、学校、企业等提供团餐、食材配送服务。继续参与办好海南“冬交会”等展会,依托各类展会平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产销对接活动。建立滞销农产品销售快速响应机制,畅通农产品销售渠道。
五、创新流通业态模式
(十)发展农村电商。各级供销合作社要以县域为重点,挖掘培育地方优质特色农产品,通过电商平台、微信小程序、短视频、网络直播等多种方式拓展农产品电商销售渠道。持续提升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832平台”)运营水平,各级供销合作社要加强与“832平台”业务对接,配合做好商品组织、供应商服务、仓储物流等工作,积极推动区域电商深度融入“832平台”建设。
(十一)发展农村物流共同配送。加强与邮政、快递、物流等主体的市场化合作,加强信息、配送等资源整合,实现商贸物流、电商快递、农产品上行等商品的统仓共配。推动系统电商、物流等企业与县级供销合作社合作,依托县域流通服务网络设施,发展县级快递分拣中心、乡镇快递服务分中心和村级电商快递服务站。
(十二)开展供应链、数字化赋能。引导系统日用消费品、农资、农产品等流通企业数字化、连锁化转型升级,向供应链服务企业转变,为供应链上各类主体提供物流、营销、信息、金融等集成服务。支持系统流通骨干企业牵头建立全国性或区域性日用消费品采购联盟。积极探索应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加强流通领域信息化平台建设,提升流通企业精细化运营服务水平。
六、保障措施
(十三)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供销合作社要把县域流通服务网络建设提升行动作为工作重点,深入研究部署,扎实推动落实,务求取得实效。总社加强统筹指导、政策协调、跟踪检查,建立系统流通骨干企业联系制度,将县域流通服务网络建设工作纳入综合业绩考核。各省级供销合作社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向总社报备,成立工作专班,加强分类指导,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十四)加强政策支撑。各级供销合作社要主动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推动供销合作社县域流通服务网络建设提升行动纳入各地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加强与商务、发改、财政、农业农村等部门沟通对接,积极推进与政策性银行和其它金融机构的战略合作,争取政策资金和项目支持。“新网工程”中央财政资金、合作发展基金及各级供销合作社争取的扶持资金要加大支持力度。各级社有企业要加强与县级供销合作社的对接合作,优势业务资源重点向县域倾斜。
(十五)强化人才建设。加强对县级供销合作社和基层供销合作社主任以及社有企业负责人的培训,提高领导班子经营管理水平。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系统职业院校和科研院所的专业力量,加大对农村电商人才、农产品经纪人、农民合作社负责人等基层实用型经营人才培训。建立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广泛吸引各类经营管理和专业技术人才。
(十六)总结推广经验。跟踪掌握系统在加强县域流通服务网络建设过程中的典型做法,及时总结经验,积极示范推广,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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