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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与解读

权威解读:准确领会和把握“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工作总体要求和重点任务

作者: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9-18 点击量:8222

发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是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亲自部署和推动的重大改革举措。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要“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开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健全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综合平台”。日前,供销合作总社与中央农办、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共同出台了《关于开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的指导意见》,对试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供销合作社系统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和《指导意见》部署,扎实开展“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工作,努力为推进乡村振兴贡献力量。

 

准确领会和把握

 

“三位一体”综合合作的精神实质

 

“三位一体”综合合作,是适应我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而探索形成的有效实践形式。改革开放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极大激发了农业生产的活力,使农村经济社会实现了快速发展。但农业生产的零碎化,制约了农业机械、农业科技等要素的投入,难以实现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的现代农业。在此背景下,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发展。但农民专业合作社功能较为单一,偏重于农业生产,难以实现流通、金融要素的有效融合,农民仍然是市场竞争的弱势群体。2006年1月,习近平同志在浙江省委农村工作会议上首次正式提出农民专业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三位一体”。同年12月,习近平同志亲自在瑞安市召开全省现场会进行经验总结和推广,将综合合作拓展表述为“三重合作功能的一体化、三类合作组织的一体化、三级合作体系的一体化”。由此,通过有效整合三大体系、三重功能,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进一步提高组织化程度、提升发展水平、增强竞争能力的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理论基本确立,并在实践中日益发挥出巨大的指导作用。

 

“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蕴含着丰富的理论内涵,具有适应市场发展规律的内在逻辑。生产和流通(供销)是人类最主要的经济活动,具有天生的不可分割性。农业生产最重要的要素是土地和人力,但是要真正实现价值,离不开农资投放、农产品收购和运输销售等流通(供销)要素的投入,而生产和流通(供销)要素的投入,又需要资金(信用)要素的保障。信用合作一方面有利于促进生产合作和供销合作,另一方面又必须以生产合作、供销合作中产生的交易信息为基础。只有实现三者的有机结合,才能实现价值效用最大化。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中,生产合作是基础,通过生产合作,整合农村的土地资源、生产资料和人力资本等生产要素,发挥技术优势和规模效应,帮助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供销合作是主导,在生产合作的基础上,以流通促进生产成果的转化,实现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架起桥梁和纽带,推动小农户与大市场有机衔接;信用合作是支撑,为生产合作、流通合作提供资金融通和各项服务,推动农业产业的发展,并通过金融创新,将技术、管理、数据等生产要素纳入体系,进一步增强生产合作和供销合作的效率,实现更高层次的综合合作。

 

供销合作社开展“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关键是要领会和把握“三位一体”的精神实质,即通过强化农业产业链上的资源共享和协同发展,形成适度规模效应,从而实现农业的降本增效。要清楚认识到,“三位一体”综合合作中的“一体”,既可以是组织体系的一体化,也可以是服务功能的一体化,不应局限于某一种形式。浙江探索的农合联模式,是“三位一体”综合合作的有效实践形式之一,山东等地依托供销合作社自身组织体系,在流通服务基础上拓展生产服务、金融服务,重庆通过“三社”融合发挥生产、供销、信用的合力,实现协同发展,这都与“三位一体”综合合作的内涵相契合,都是“三位一体”综合合作的有效实践形式和积极成果。实际上,无论何种模式,只要能将生产、供销、信用等服务功能有机融合,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形成推动农业产业发展、农村文明繁荣、农民持续增收的合力,就达到了“三位一体”综合合作的目的。

 

准确领会和把握

 

“三位一体”综合合作的重要意义

 

开展“三位一体”综合合作,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进一步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更好践行为农服务宗旨,都具有十分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从国家“三农”工作全局看,“三位一体”综合合作是完善我国农业生产关系、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重大创新,也是实现乡村振兴、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有效途径。改革开放后实行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我国土地制度的一次重大创新,实现了农村经济的第一次飞跃。2016年,中央推行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通过经营体制的改革推进适度规模经营,改进农业生产方式,提升农业生产效率。但要真正实现农村经济的第二次飞跃,还必须配套解决农业生产组织形态、运营机制及管理体系等问题。发展“三位一体”综合合作,打造新型合作经济体系,能够更好地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促进生产、流通、金融各类资源要素良性互动融合,进行集约化配置,推动一二三产业紧密联动、协同发展,实现农业产业链的延伸、农业生产效率的提升和农民增收致富。可以说,“三位一体”综合合作既是我国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重大理论和制度创新,也是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有效途径。

 

从供销合作社自身发展看,“三位一体”综合合作是供销合作社深化综合改革、践行为农服务根本宗旨的内在要求和目标指向。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指示中,再次指出供销合作社要打造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平台,要求供销合作社努力为推进乡村振兴贡献力量,开创我国供销合作事业新局面。这是对党中央要求供销合作社深化综合改革的重申。中发〔2015〕11号文件指出,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必须在“创新农业生产服务方式和手段”“提升农产品流通服务水平”“稳步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打造城乡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四个方面拓展经营服务领域,同时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基层组织体系和联合社治理机制。开展“三位一体”综合合作,既与11号文件的要求一脉相承,也是在更为宏观的层面要求供销合作社进一步推进体制、组织、业态创新,融入农业农村发展大局,为推进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贡献力量。可以说,“三位一体”综合合作,是供销合作社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必然要求和具体实践,也是新发展阶段开创我国供销合作事业新局面的方向所指和重要内容。

 

准确领会和把握“三位一体”

 

综合合作试点工作的总体要求

 

在开展“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中,要着重把握以下几个关键点:

 

一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习近平总书记一直高度重视“三农”工作,主政浙江期间高瞻远瞩地提出要推进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发展农村新型合作经济。全国供销合作社第七次代表大会召开前夕,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明确了供销合作社是党领导下的为农服务的综合性合作经济组织,要求供销合作社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平台,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开展“三位一体”综合合作,是打造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综合平台的有效实现形式,是成为党和政府抓得住、用得上的为农服务骨干力量的必然要求。我们必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工作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实践,作为我们必须回答并完成的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抓实抓细抓好。

 

二要联农姓农,坚持为农服务。供销合作社不管怎么改,为农服务的方向不能动摇。为农服务既是供销合作社的宗旨,也是供销合作社的价值所在。开展“三位一体”综合合作,无论通过哪种模式,都必须坚持与农民合作、让农民共享,坚持服务农民与合作农民有机统一。要以保障农民权益、增进农民利益为核心,把为农服务宗旨和初心贯穿到试点方案设计、试点任务推进、试点措施落实的全过程,以合作带服务,以服务促合作,通过“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探索以产权为纽带等多种形式,密切与农民利益联结,构建与农民合作的利益共同体,不断提高为农服务的质量和效益,使供销合作社真正成为为农服务的综合性合作经济组织;不断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农产品附加价值,把小农生产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帮助广大农民就地就近实现就业,促进农民持续增收,让农民真正尝到“三位一体”综合合作的甜头,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三要因地制宜,支持创新发展。开展“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注重特色、讲求实效。浙江在党委政府支持下搭建农合联平台,整合生产、流通、资金、技术等要素为农服务;河北省、四川省绵阳市依托农村产权交易平台,为农村林地、宅基地进行评估、鉴证等,缓解农民贷款抵押物不足问题;山东省以产业链为依托,串联生产、供销、信用服务功能,为农民和涉农主体提供农业生产综合服务;重庆市探索横向合作,“三社”融合,完善涉农各项服务功能,都是根植于当地省情农情做出的具体实践探索,既有改革的普遍性,又有区域的特殊性。各地在试点过程中,既不能生搬硬套、把“三位一体”综合合作简单等同于建设“农合联”,也不应拘泥于内联、外联、平台嵌入等任何一种既定形式,而应立足实际、着眼全局,综合考虑地域区位、经济发展水平、产业发展特色、整体发展环境等因素,在加强制度建设和防范风险的前提下,包容开放地推动对不同业态、模式的探索,创新发展更贴合实际和行之有效的“三位一体”综合合作实践形式。

 

四要资源整合,系统集成共享。生产、供销、信用都是农业生产过程中的关键要素和必要环节,对农业产业发展不可或缺,但又都有自身的局限性,只有联合统筹,才能发挥合力,更好地为农业发展提供全方位服务。开展“三位一体”综合合作,就是要积极引导各类合作组织拓展服务功能,构建协同机制,促进农业与工业、供销、金融、科技等领域的资源整合和集成共享,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进一步提高组织化程度,提升发展水平,增强竞争能力。在试点开展过程中,各地要加强系统观念,注重部门间协作和各类资源要素的聚合,最大限度集成共享、资源协同,让“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成为推进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有力抓手和有效途径。特别是在信用合作领域,我们应注重加强与各类金融机构的合作,而不是片面强调开展资金互助。应该认识到,无论通过何种形式,只要能够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把金融活水引入农业农村,为乡村振兴和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发挥积极作用,就是我们所提倡的信用合作。

 

准确领会和把握“三位一体”

 

综合合作试点工作的重点任务

 

一是培育实施载体。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是“三位一体”综合合作的组织基础,试点工作要取得实效,就必须大力实施供销合作社培育壮大工程,加强基层组织网络建设。要着力加强基层社建设,采取多种举措,努力消除无资产、无业务、无人员的“三无”基层社,重建综合经营设施,多途径吸纳农民入社,筑牢为农服务阵地;采取供销合作社投资、争取财政扶持、社企共建等多种方式,改造升级薄弱基层社,拓展经营服务功能,密切与农民的利益联结。要全力打造为农服务综合平台,发展农村综合服务社,改造升级硬件设施,扩大经营业务范围,统一品牌标识、服务标准,提升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加快建设现代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粮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土地流转、代耕代种、机播机收、统防统治、统购统销等农业生产性服务,推进规模化种养、标准化生产、品牌化经营。要按照自愿原则探索组建联合型组织,可按区域或产业加快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实现更高层次、更广范围的联合合作。

 

二是完善服务功能。“三位一体”综合合作的根本宗旨是为农服务,要通过不断夯实生产合作的基础作用、发挥供销合作的主导作用和信用合作的支撑作用,更好地服务“三农”。要大力发展生产合作,持续提升基层社经营服务能力,以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为重点,依托系统内外农资、农化服务企业和科研机构等,积极开展耕、种、管、收、储、运、加等全过程、综合性、规模化的社会化服务,不断提高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利用水平,带动生产合作上规模、上层次。要不断增强流通服务,创新农产品流通方式,逐步拓宽流通网络服务功能,依托农资和日用品流通网络,以及遍布乡村的农村综合服务社,拓展医药、图书、家电、建材和烟花爆竹等经营品种,并与通讯、金融、保险、邮政、气象等企业和部门开展联合合作,将相关经营业务引入供销合作社经营网络,实现一网多用、合作共赢。要努力强化金融支撑,以加强与各类金融机构合作为重点,整合供销合作社的经营服务功能、商业银行的资金融通功能、融资担保公司的担保增信功能,发挥金融支农合力,做好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金融服务;创新开展供应链金融,建立健全系统内各类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记录、征集、评价、应用机制,夯实信用合作数据基础,畅通商业金融机构资金下沉通道;规范资金用途,加强制度建设,切实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三是强化支持带动。农业是弱质产业,现阶段农民仍然是市场竞争中的弱势群体。开展“三位一体”综合合作,需要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加强扶持与带动。要集成调动供销系统龙头企业、科研院所、社团组织等各类资源,强化对开展“三位一体”综合合作的基层社的带动与服务,强化流通网络对接,加快发展农副产品电子商务,加强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加快布局一批关键节点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不断提高农副产品流通能力,搭建联接农产品生产和消费的桥梁。要进一步增强社有企业发展活力,聚焦为农服务主业,优化资本布局,提高社有企业对“三位一体”综合合作的支持带动能力,在有条件的地方,提取部分社有企业收益,采取建立风险补偿基金、贴息、直接补贴等方式支持基层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

 

凝心聚力,确保“三位一体”

 

综合合作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各级供销合作社要凝心聚力,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试点工作中来,为试点开展营造良好环境,确保取得实效。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要深刻认识“三位一体”综合合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全力推进试点工作开展。省级社要落实领导责任,切实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专门工作班子,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举措,与有关部门建立试点工作联席会议机制,统筹谋划、协调推进试点工作开展。市级社要落实好指导服务职责,促进资源整合和协调指导,因地制宜抓好试点工作落实。县级社要履行好试点主体责任,从当地实际出发,努力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取得实效。

 

二要加强沟通协调。推进“三位一体”综合合作,不能仅仅依靠供销合作社的力量。要以开放包容的胸怀,加强与党委、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更多政策和资金支持,积极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形成推动事业发展的强大合力。要强化总社与国开行、农总行、建总行、国家农担联盟、人保集团等金融机构“总对总”战略合作协议的落实,加强与各类大型金融机构对接合作,打通资金导入渠道,让更多金融活水流入供销合作社,服务生产合作和供销合作发展。

 

三要强化人才支撑。不断加强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力度,把“三位一体”综合合作作为重要内容,开展省级社主任培训和县级社主任轮训。与合作机构保持密切沟通,推动人才培训与交流,共同培育扎根农村、熟悉农业、适应市场化特点和合作经济发展要求的“三位一体”新型农业人才队伍。开展分层次、针对性的人才引进,加大重点领域高精尖人才引进。

 

四要营造良好环境。各地要积极争取政府支持,为涉农资源整合和各项工作开展营造良好政策环境。要落实容错纠错机制,大胆探索,鼓励创新。要充分发挥媒体作用,通过多种方式加大试点工作宣传力度,扩大社会影响,汇聚起全社会关心支持“三位一体”综合合作的合力,创造试点开展有利条件。要强化跟踪问效,通过系统综合业绩考核等手段,建立激励机制,提高各地推动试点工作的积极性。

 

开展“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的号角已经吹响,使命光荣,任务艰巨。全系统应以更为责无旁贷的担当、更为一往无前的勇气、更为锐意进取的精神,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凝聚智慧力量,拓展工作思路,完善举措保障,切实推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工作落到实处,努力为农民增收致富、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