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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与解读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关于社有棉花企业深化改革、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

作者:市供销社网站 发布时间:2016-02-19 点击量:19661

        自2001年棉花市场全面放开以来,供销合作社棉花企业(以下简称棉花企业)加快改革步伐,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不仅实现了资产的保值增值,也保持了市场的主导地位,在维护市场大局稳定、保护棉农利益、促进产业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另一方面,棉花企业还存在改革步子慢、同质化竞争突出、发展后劲不足等问题。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推动棉花企业深化改革、转型升级,为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做出积极贡献,提出如下意见。
一、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基本原则
坚持为农服务宗旨。主动适应农业发展方式转变的新形势和棉花生产结构调整的新格局,始终把为棉农服务、为棉区服务、为用棉企业服务、为棉业现代化服务放在首要位置。
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顺应和尊重市场经济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推动棉花企业完善市场化经营机制,增强核心竞争力。
坚持开拓创新。突破传统观念和思维定势,尊重基层创新精神,鼓励大胆探索、先行先试。
坚持深化改革改制。健全现代产权制度,完善产权交易规则和监管制度,企业改革改制、并购重组要公开透明、规范操作,切实防止社有资产流失。
坚持循序渐进、分类指导。既要做好顶层设计,又要注意从实际出发,不搞“一刀切”,对不同区域、不同类型的企业实行分类指导,确保改革积极稳妥、有序推进。
(二)主要目标
通过深化改革,整合资源,加快企业并购重组,促进行业转型升级,增强棉花企业发展活力和为农服务能力,在棉花领域培育一批有核心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发挥骨干作用,承担社会责任。
到2020年,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具有合作经济组织特点的企业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经营模式,全面提升棉花企业经济实力和市场竞争力。在全系统培育3-5家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棉花综合贸易服务商,年经营棉花总规模达到300万吨以上,社有棉花贸易企业市场份额超过60%,社有棉机企业市场份额超过90%,构建起社有企业支撑的棉花经营服务体系和棉机供应服务体系,成为服务“三农”、服务宏观调控的骨干力量。
二、加快并购重组,促进棉花企业做强做大
(三)推进棉花企业并购重组
推进棉花企业相互参股,加强各层级棉花企业间的产权、资本和业务联结。打破行政区域、层级界限,按照资产同质、经营同类、产业关联的原则,推动棉花企业资产重组,支持优势棉花企业通过市场机制重组同类业务板块,鼓励开展跨区域横向联合和跨层级纵向整合,通过资产收购、股权置换、项目合作等多种方式,优化企业资源配置。有条件的地区,要积极推进本级企业集团化发展,形成协同发展效应,组建一批竞争能力强的专业化、规模化、集约化的大型棉花企业集团,形成覆盖全国的棉花经营服务网络。探索通过产业发展基金、企业并购基金等形式推动棉花企业并购重组。
(四)推进棉花产业链上下游联合发展
鼓励棉花企业与产业上下游优势互补、联合发展,形成完整产业链条,推进棉花产业化经营。围绕破解“谁来种棉”、“怎么种棉”等问题,棉花企业要与产业链上游的农业科研机构、植保部门等单位合作,采取大田托管、代耕代种、股份合作、以销定产等多种方式,为棉农和各类新型棉业经营主体提供良种繁育、农资供应、棉机作业、收购加工等系列化服务;围绕棉农增收问题,棉花骨干企业要充分发挥龙头带动作用,领办创办一批管理民主、制度健全、产权清晰的棉花专业合作社,强化与棉农的联合与合作,密切与棉农的联系,提升为农服务能力;加强与产业链下游纺织企业的联合,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销定产,按需定质,实现棉业的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提高产业整体经济效益。
(五)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积极稳妥推进棉花企业引入非社有资本,鼓励围绕增量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提高社有资本配置和运行效率。支持中华棉花集团公司等有条件的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
三、加快转型升级,促进社有棉花企业做优做精
(六)发展电子商务,创新商业模式
棉花企业要抓住国家大力发展互联网、大数据的契机,发挥传统经营优势,创新经营模式,拓宽营销渠道,推动现代信息技术与传统贸易方式的融合。一是与全国棉花交易市场、中国供销电子商务公司平台对接,拓展经营模式,融合线上线下经营;二是中国棉花协会与全国棉花交易市场等单位整合信息资源,构建涵盖棉花产业链各环节的大数据系统,服务棉花行业。
(七)发展现代物流,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抓住国家发展物联网、实施全国棉花现代物流发展规划的机遇,加快棉花管理信息化、仓储专业化、装卸机械化建设,提高棉花流通效率。一是对现有棉花仓储设施进行现代化改造:新疆地区加强露天堆场、铁路站台、库棚设施改造,满足周边棉花集并、储存和发运需要,争取在5年内建设3-5个大型棉花物流节点,内地要整合现有资源,重点是加强铁路货场建设,建设规模适当、需求匹配的仓储物流中心;二是鼓励大型企业兴建棉花物流园区、物流中心, 支持企业重组物流相关业务,建立连接棉农、加工厂、区域仓库和纺织企业的高效畅通的棉花现代物流配送体系;三是利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实现棉花从收购、加工、库存监管、物流配送等全程数据可查询,质量可追溯,构建覆盖产业链的全国棉花物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
(八)推动技术升级和管理创新,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一是增加研发投入,加快技术创新。棉花加工企业要优化现有加工及配套设备,提高棉花加工质量;棉机制造企业要加大适用于中国国情的采棉机、轧花机、打包机等棉花机械化生产设备和加工工艺以及标准的研发力度,加快科技成果的转化与应用。二是转变贸易模式,加快管理服务创新。变常规性、粗放型经营模式为现代化、精准化服务模式,为纺织用户提供专业化、个性化服务,提高产品和服务的附加值,培育棉花综合贸易服务商。三是实施品牌战略,提高产品竞争力。棉花企业要增强商标意识,通过规范化、标准化运作,提高企业知名度和产品竞争力。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参与中国棉花协会的“中国棉花”项目,形成品牌优势。
(九)发展多种经营,拓展服务领域
适应棉花生产结构调整的形势,要因地因企制宜,加快转型转业。一是利用传统业务渠道和经营优势,开展与棉花产业相关相近领域的经营或服务。如开展棉副产品深加工与综合利用,拓展纺织品生产经营等。二是围绕当地新兴产业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发展多种经营。如盘活现有资产,创办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展大宗农产品仓储物流,以及适应本地经济发展需要的新型业态等。
四、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十)推动棉花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
积极推进公司制股份制改革,通过创造条件推动棉花企业上市、引入各类投资者推动企业改制上市,实现社有资产资本化、证券化,使上市公司成为社有棉花企业的重要组织形式,实现企业的市场化、社会化监管。
(十一)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深化棉花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改革,明确党组织及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职责,建立健全权责对等、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决策执行监督机制。
(十二)深化企业选人用人制度改革
要着眼于供销合作事业长远发展,培养企业家队伍,优化选人用人机制,提高棉花企业负责人的经营管理水平,营造有利于企业家成长的氛围,培养一批有战略眼光、有创新意识、有开拓精神的优秀企业家,为棉花产业发展提供坚强人才保障。加大对棉花企业专业化、高素质领导人员的培养选拔力度,搭建人才成长平台和储备库,探索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扩大市场化选聘比例。深化企业内部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以合同管理为核心、以岗位管理为基础的市场化用工制度。
(十三)建立长效激励约束机制
完善企业绩效考核办法,形成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薪酬管理系统,充分调动企业管理者和职工的积极性。探索通过建立管理层和员工持股等多种形式的激励约束长效机制,使员工个人发展与企业长远发展相融合,形成真正的利益共同体,增强企业发展后劲。
五、为社有棉花企业改革营造良好环境
(十四)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按照中发[2015]11号文件要求,各地供销合作社和棉花企业要全面梳理尚未解决的地方性财务挂账问题,会同当地有关部门研究提出解决办法,为企业改革创新清除障碍。
(十五)争取行业扶持政策
中央财政支持的“新网工程”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惠农工程”资金等按照有关规定,在相应范围内扶持棉花企业并购重组、开展技术改造和经营模式创新。总社将会同农发行等金融机构加大对棉花骨干企业的资金扶持力度,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条件的优质企业和并购重组项目,协调提供授信支持和配套金融服务;会同各级政府支持棉花骨干企业承担国家和省级棉花储备、进出口、扶贫救灾等政策性任务。各级联合社应积极争取财政资金,加大本级投入力度,为棉花企业转型升级提供保障。
(十六)营造良好行业环境
中国棉花协会及各地棉花协会等行业组织应积极争取产业政策,搭建交流平台,制定行规行约,推动行业诚信体系建设,为棉花企业深化改革营造良好行业环境。各级联合社要从实际出发制定本地区社有棉花企业改革发展实施意见,加强与当地政府和上级社的沟通协调,推进棉花企业改革顺利进行。
(十七)严格风险防控措施
各级联合社要充分发挥监事会、内部审计的监督作用,确保企业改革改制、资产重组、对外投资等重大事项公开透明、规范操作,筑牢“防火墙”、“隔离带”,防止社有资产流失,确保改革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201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