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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专栏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

关于及时报告个人有关疫情情况的公告

作者:市供销社网站 发布时间:2020-02-07 点击量:3669

       近期,发现我市个别人员与湖北疫区来新人员、甚至确诊病例及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但未及时报告和自我隔离,也有个别人员已感身体不适,却未及时到发热门诊就医而是自行买药治疗,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了被动,也加大了疫情扩散的风险。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必须切实提高全民联防联控、群防群控、自防自控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为此,特公告如下:  


       一、凡与湖北疫区来新人员有密切接触的,必须及时向所在村委会(居委会)报告,并在其监督下居家观察14天。
 


       二、凡与已确诊病例有密切接触的,必须及时向所在村委会(居委会)报告,并在其监督下居家隔离。
 


       三、居家隔离人员在隔离期间,与家庭其他成员也要相对隔离,避免家庭成员交叉感染,导致家庭聚集性疫情暴发。
 


       四、凡是已经出现发热等症状的,要及时向所在村委会(居委会)报告,并前往发热门诊就医,就医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凡违背上述要求、造成一定后果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全市广大群众要科学认识疫情,坚定信心、打消恐慌,众志成城、共克时艰,全力夺取抗击疫情的最终胜利。
 



新乡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