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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被选定为河南省供销社系统2011年“五有”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

作者:市供销社网站 发布时间:2011-06-24 点击量:30328

  新乡市供销社系统以服务“三农”为宗旨,紧紧围绕农业资源优势,大力创办、领办、合办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促进城乡统筹发展、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
   2011年河南省供销社选定了10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系统“五有”(有组织、有制度、有手段、有规模、有效益)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新乡市供销社系统占到11家,分别为:新乡延津县小店棉花专业合作社、新乡长垣县蒲田食用菌专业合作社、新乡长垣县现代农业技术专业合作社、新乡封丘县惠丰优质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新乡封丘县青堆树莓专业合作社、新乡封丘县应举镇兴发种植专业合作社、新乡辉县市润田农作物专业合作社、新乡辉县市鑫源养殖专业合作社、新乡延津县王楼养殖专业合作社、新乡凤泉区凤合果树专业合作社、新乡凤泉区养殖专业合作社。
   一是坚持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鼓励和支持发展合作经营,充分发挥农民家庭经营和合作经营两个优势;二是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加入自愿、退出自由,实行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三是坚持以优势产业和特色产品为依托,立足主导产业,发挥资源优势,增强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四是坚持发挥供销社的组织经营优势,并以此为载体,为社员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系列化服务,增强合作社的凝聚力;五是坚持“五有”管理原则,即:有组织、有制度、有手段、有规模、有效益,规范专业合作社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