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市供销社网站 发布时间:2015-08-14 点击量:29995
最近一个时期,省市委连续召开廉政教育大会,6月26日,市委再次召开全市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大会,通报了近期查处的腐败案件并进行警示教育。体现了中央和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并以此作为常态重要工作持续地紧抓不懈。市社党委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先后开展了一系列学习教育活动,全系统作风建设特别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反“四风”取得了明显成效,各项纪律规定得到进一步加强。但是从近期各级各地通报的违纪案件看,不少党员干部因违规违纪而被查处的现象仍不断发生,如公款接待、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红白事操办,违规报销发票、不担当不作为以及违反政治和组织纪律等等,这些现象应当引起我们全体党员干部的高度重视。6月26日,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开弓没有回头箭,反腐没有休止符。所以,开展经常性的党风廉政专题教育,主要就是让党员干部进一步认清形势,自我警醒,自我加压,自我约束。当前形势下,每一位党员干部每天都在面临各种风险的考验,因此应该经常地不断地接受警示教育。省委书记郭庚茂指出:要切实树立对人民负责的形象,其中很关键的就是树立自重自省自警自律、以身作则的形象。我们必须经常审视自己,看看认识是否跟上中央的要求,有没有违反党章规定,“八项规定”是否真正落实,“四风”有没有反弹苗头,有没有不讲纪律不守规矩现象。从而做到防微杜渐,始终保持思想纯净、组织纯洁、政治坚定,做到严格要求、勤政廉洁。
一、抓落实,高标准全面履行“两个责任”
中纪委明确要求,对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现象,出现系统性腐败案件的单位,不仅要依法依规追究涉案人员的责任,也要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问责一个,警醒一片”,避免“破窗效应”。一什么是“两个责任”?所谓“两个责任”就是各级党委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应负的主体责任,各级纪委应负的监督责任。认真落实“两个责任”,是各级党委、纪委的分内之事、应尽之责,抓不好两个责任的落实,就是不讲党性不负责任的表现,就要被追责。因此,必须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市委部署要求,自觉强化责任担当,突出问题导向,把责任扛起来、态度硬起来、纪律严起来,切实把“两个责任”高标准落到实处。二确保主体责任抓牢抓实。主体责任首先是一把手的责任,其次是班子集体责任。主要领导要尽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班子成员按照分工严格履行好一岗双责。对广大党员干部要立足教育、着眼防范,既要严格要求、又要关心爱护,发现干部有缺点、毛病,要及时指出,促其改正,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各级党委要站在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把主体责任扛稳、抓牢、做实。要紧盯纪律规矩,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挺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前沿,把功夫下在平时,使纪律规矩真正管到位、立起来。各级一把手要严格要求,管好自己和家属,管好班子和班子成员,模范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发挥好领导干部示范带动作用。要紧盯责任追究,全面严格问责,突出重点问责,狠抓典型问责,切实做到问责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三是确保监督责任落地生根。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按照省市纪委部署要求,进一步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回归本职本位,种好自己的“责任田”,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要始终坚持聚焦主业,进一步转变观念,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加强纪律建设和廉政建设。本着对党员干部负责的态度,始终坚持在抓早抓小抓常上下工夫、见实效。要敢于动真碰硬,敢于“亮剑”、主动出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现多少查处多少,形成威慑,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发生,把监督责任履行好。
二、强党性,坚持做到讲纪律守规矩
最近中共河南省委通报了一起严重违反《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章程》的案例,此案例说明个别党员领导干部党性修养差,组织观念淡薄,公然破坏组织原则,挑战组织权威,违反了党的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造成了恶劣影响。危害十分严重,教训十分深刻,我们每一名党员干部要高度警醒,切实引以为戒。
(一)必须正确处理个人与组织的关系。
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原则是: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每个党员和党的领导干部都不能置身组织之外,必须正确处理个人与组织的关系。怎样对待组织,怎样对待自己,怎样对待权力,是对每个党员和党的领导干部党性观念和组织纪律观念的检验。对待组织,要自觉坚持组织原则、讲政治规矩、守政治纪律;对待自己,“居上不骄,为下不悖”,谦虚谨慎,敢于担当;对待权力,应有敬畏之心,不公权私用、公权滥用、渎职擅权,更不能把权力变成寻租的工具。正确处理这三个“怎样对待”,既是养德所在,更是党性要求。要经常对照党章审视自己是否脱离了组织,是否自觉接受组织的监督,是否滋生了个人主义和无政府主义,并以壮士断腕的决心及时纠正自己思想和行为上的错误,牢固树立党性观念,做到筑牢防线警钟长鸣。
(二)必须把纪律挺在法律的前面。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政治纪律是全党必须遵守的刚性约束。党纪是对全体党员的要求,国法是对全体公民的要求,对党员领导干部而言党纪严于国法,党员干部必须首先接受更加严格的纪律约束。有的领导干部不讲纪律,不守规矩,把参加党的会议当作来去自由的茶馆,稍不合意就拂袖而去;有的把党内正常批评当作随意指责他人的借口,遇有不同意见就出言不逊;有的对组织作出的决定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拖着不办,甚至有抵触情绪。这是不讲组织,不守规矩的典型表现。最近市社纪委对个别直属公司违规违纪的现象进行了调查处理并向全系统通报,体现纪律的严肃性,希望同志们警觉起来,引以为戒。系统内部的管理必须讲纪律,在纪律的前提下必须将各项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这是必然要求。全系统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讲纪律和守规矩意识,从认真学习党章入手,自觉增强党性,弄清楚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使自己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合乎《党章》要求;对于发生在身边违反党的纪律和规矩的行为,要敢于挺身而出,该提醒的提醒,该批评的批评,该处理的处理,坚决维护党纪党规的严肃性和党组织的权威性。
(三)必须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内生活最高的政治制度,也是我们党长期形成的优良传统,重大事项决策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历史经验告诉我们,这项制度在哪个单位坚持好了,哪个单位就少出事或不出事,哪个单位没有坚持好,就容易出事甚至出大事。撇开民主讲集中很容易独断专行、武断决策、造成重大失误,反之撇开集中讲民主就可能一盘散沙、议而不决、影响事业发展。因此,必须坚持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在集中指导下的民主,使二者有机结合。当前确有这样一种现象在某些同志身上存在,从来不讲民主集中制,把管理的单位当成自己的私人领地,个人说了算,别人不能过问,更不愿接受组织监督;有的没有组织观念,个人意见第一,即使是集体决定了的事情仍拒不执行;有的热衷于搞小圈子、小团体,拉帮结派,排除异己,为所欲为。如果任由这种现象蔓延,一方面群众的智慧发挥不出来,群众的积极性也调动不起来,另一方面党组织就会形同虚设,就会严重损害组织的权威和党的事业。重大决策必须做到既讲民主又讲集中,通过发扬民主把好的意见建议吸纳进来作为决策的基础,但只要会议决定的事项,个人就要坚决执行,通过民主集中制保持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
三、敢担当,下决心根治为官不为现象
贪污受贿是腐败,为官不为也是腐败。6月26日,中央出台了《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若干规定(试行)》的文件,要求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从根本上解决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问题,在我们市社机关和企业同样存在为官不为现象,主要表现在:一是不愿为,懒政庸政。有的认为社有资产被管严了,权力使用被控制了,在感叹“为官不易”的同时,热衷于“混日子、撂挑子、做样子”,半年不向组织汇报一次工作,信息、报刊、网站上见不到单位的任何工作动态,年度工作总结也是应付了事。虽然这几年市社下了很大功夫把企业的包袱甩掉了,矛盾化解了,但有的单位仍没有新的发展,甚至也有可能会滋生新的隐患。二是不会为,本领恐慌。有的干部在新常态下工作格局小,眼界不开阔,发展思路窄。有的遇到复杂问题一筹莫展,缺乏办法,躲着矛盾走,有的没有事业心不负责任、做事不认真,行为浮躁,常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有的甚至连会也不开。三是不敢为,明哲保身。有的同志怕“惹事”,得过且过。有的同志怕“出事”,听之任之。有的同志怕“树敌”,息事宁人,是非面前缺乏原则。四是乱作为,不讲规矩。有的不守规矩,想怎么说就怎么说,想怎么干就怎么干,无法无天,唯我独尊,对市社的工作部署消极懈怠,有利可图的想尽办法往里捞,有了责任千方百计向外推。担当,意味着责任和付出,意味着奉献和牺牲。敢于担当是领导干部的基本素质,没有担当,何谈领导,何以率下?担当需要勇气,更需要能力。艺高人胆大,有了硬本领才能真担当。这就要求领导干部要下大气力苦练内功,提升履职尽责能力。面对棘手问题敢于决策,面对大是大非敢于亮剑,面对矛盾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危机敢于挺身而出,面对失误敢于承担责任。作为,意味着干字当头,善谋事、敢干事、会干事、干成事、不出事。要培养善谋事的职业习惯,锻造能干事的“过硬内功”,修炼干成事的“看家本领”。真做、真抓、真干,察实情、说实话、干实事。不惧难、不怕苦、不自满、不松懈。说了算,定了干,不动摇,立竿见影,落地有声。时刻做到对待工作自愿不埋怨、负责不推责、专心不分心。对于那些政治上不守规矩、廉洁上不干净、工作上不担当、作风上不实在的党员干部,要坚决进行组织调整;同时,及时把那些忠诚、干净、敢于担当、善于谋事的干部用起来,增强干部队伍活力,激发干事创业热情。
党和政府反腐败的决心和力度越来越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斗争永远在路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对违规违纪,踩“红线”、越“底线”、闯“雷区”的,要坚决严肃查处,不以权势大而破规,不以问题小而姑息,不以违者众而放任。市委舒庆书记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要筑牢修身之本,铭记用权之责,常存律己之心,争做践行“三严三实”的表率。开展经常性的廉政教育,可以给大家“拉拉袖子”、提提醒,一个人犯错误甚至走上犯罪的道路,有时是“一念之差”,如果每个同志都能经常对自己和周围的人常提醒、常鞭策,就有可能避免违规违纪现象发生,尤其是各单位的党政一把手要以案为鉴,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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