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市供销社网站 发布时间:2014-07-24 点击量:17786
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成立60周年之际,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就继续办好供销合作社作出重要批示:
供销合作社是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今年是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成立60周年。60年来,供销合作社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在促进农业农村发展、保障商品供给、服务城乡群众等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向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致以诚挚的问候,向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要继续办好供销合作社,发挥其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关心和支持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供销合作社要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建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适应城乡发展一体化需要、适应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需要的组织体系和服务机制,努力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谱写发展农业、富裕农民、繁荣城乡的新篇章,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就继续办好供销合作社作出重要批示:
供销合作社历史悠久,网点广布,新的历史条件下仍具有为农服务的深厚基础和独特优势。希望供销合作社在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现代流通、服务农民生产生活中发挥更大作用。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汪洋在会上讲话:
同志们,今天,我们十分高兴地相聚于庄严的人民大会堂,隆重纪念中华全国供销总社成立六十周年。首先,我代表党中央、国务院,对会议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致以崇高的敬意,向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的干部职工和广大社员表示亲切的慰问,向所有关心支持供销合作事业发展的各界人士,表示诚挚的感谢。刚才,王侠主任宣读了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对这次会议的重要批示。前不久,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还分别专门听取了供销合作社工作汇报,并作出了重要的指示,总书记和总理的重要批示和指示,既深刻阐述了供销合作社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又明确指出了新形势下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前进方向;既充分的表达了党中央国务院对供销合作事业发展的高度重视和有力支持,又饱含了对供销合作社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亲切关怀和殷切期望。我相信,这是对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成立60周年最好的纪念,我们一定要深刻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
60年来,供销合作社走过了不平凡的历程,创造了不平凡的业绩。新中国成立后,在党和政府的支持下,供销合作社不断发展壮大,逐步建立起覆盖全国的组织体系和经营服务网络,成为城乡物资交流、农村商品流通的主渠道,在保障市场供应,服务城乡群众,促进农村、农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骨干作用。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这几年来,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大力推进经营创新、组织创新、服务创新,着力健全基层组织体系,积极构建现代经营服务网络,综合实力和竞争能力明显增强,为民服务的领域不断拓展,服务水平不断提升,成为了引领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农村现代流通,带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重要力量,在建设现代农业,繁荣农村经济,促进农民增收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今天在会议上四个单位的典型发言就非常能够说明这一点。对供销合作社的巨大贡献和干部职工的不懈努力,党和政府不会忘记,亿万农民群众也不会忘记。
供销合作社六十多年历经风雨而不衰,直面挑战而壮大,不仅创造了巨大的物质财富,而且创造了巨大的精神财富,供销合作社所秉持的民主、互助、互利的办事原则,体现了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值得发扬光大;供销合作社所彰显的遵循合作属性,结合国情农情,不断改革创新的办社思维,符合党的思想路线,值得长期坚持;供销合作社所传承的“服务三农,为民谋利,让利于民”的办社宗旨,为各类经济社会组织树立了标杆,值得学习借鉴。尤为重要的是,在一个农民众多、经营分散、缺乏合作生产经营传统的农业大国,我国供销合作社六十多年的伟大实践,积累了发展合作社的宝贵经验,开创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和农户承包经营条件下,促进农民合作与联合的历史先河,初步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的合作经济发展的道路,既丰富了国际合作社经济的理论,又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作出了贡献。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深入发展,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农村经济社会正在发生广泛而深刻的变革,农业现代化建设进入关键阶段,迫切需要构建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立体式、复合型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具有为农服务深厚基础和独特优势的供销合作社肩负着更加光荣的使命,承担着更加繁重的任务。我自己认为,这也是总书记、总理高度重视当前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原因之所在。希望供销合作社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总书记、总理讲话和批示的精神,坚持为农服务的宗旨,坚持合作制的基本原则,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按照“改造自我,服务农民”的要求,大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努力建设成为全国性为农服务实体性合作经济组织,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成为推进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的重要载体和依托。
第一,始终把为农服务摆在全部工作的首位,不断提高服务的质量和水平。服务三农是供销合作社的立身之本、生存之基,也是衡量供销合作社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供销合作社的根基在农村,优势在农村,潜力也在农村,只有竭诚为农服务,才能抓住机遇,拓展空间,赢得自身更好更快的发展。要不断拓展服务领域,覆盖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的全过程,切实做到农业生产经营延伸到哪里,供销合作社的服务就争取跟进到哪里。要广泛开展城乡的社区综合服务,加快建设一批功能完备、便民实用的综合服务社,打造公共服务平台,努力满足城乡居民多样化、个性化的服务需求。要创新服务方式和手段,坚持市场化的运作机制,积极参与和承接政府的涉农服务,提供专业化、规模化、优质化服务,着力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第二,进一步加快发展步伐,增强自身经济实力和服务能力。与过去相比,虽然供销合作经济使供销合作社经济实力明显增强,但同时,我们供销社现在面临的环境条件也更加复杂,市场竞争压力更大,竞争对手也更多。不仅有数量众多的国内各类市场主体,也有实力雄厚的农业跨国公司,在这种形势下供销合作社要在竞争中争取主动赢得优势,服务好三农,必须进一步发展壮大自己,要建立健全连通城市,覆盖农村的农业生产资料经营服务的网络、农副产品的市场购销网络、日用消费品现代经营网络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尤其要注意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建设。要创新流通模式,积极利用现代流通方式和信息技术,改造和提升传统的经营网络,大力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加快构建现代物流体系,要不断壮大社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加快社有企业跨地区横向联合和跨层级的纵向联合、整合,推动社有资本与社会资本、民营资本、国有资本相互融合,在农资棉花、粮油等行业,培育一批具有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
第三,深化综合改革,切实增强供销合作社发展的内生动力。这些年,供销合作社能在困难中闯出新路,不断发展壮大靠的是改革创新,在新的历史时期供销合作社要开创新局面仍然要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创新,要明确功能定位,加强制度设计,理顺体制机制,为长期健康发展奠定制度基础。基层社是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的前沿阵地,要把强化经营组织作为综合改革的重要任务,通过重组改造、领办农民合作社等多种方式,把基层社办成以农民为主体,合作制为基础,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广泛参与的综合性服务组织。要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促进供销合作社的横向、纵向联合与合作,理顺基层社与各级联合社之间的关系,努力形成和扩大规模优势、系统优势。要实行开放办社,加强农村基层自治组织、经济组织、农技推广机构、龙头企业等方面的合作,积极引入和利用各类资源,形成与各方的力量协同服务农民的机制。我国各地农村情况千差万别,供销合作社的状况也各不相同,要因地制宜的推进改革,不搞一刀切,允许各地采取差异性、过渡性的制度和政策安排,在明确改革目标和整体框架的前提下,鼓励各地试点试验,积极探索符合实际的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路子。供销合作社是中国特色农业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供销合作社的改革是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现在,供销合作社有两千多个县级社,近两万个基层社和一批社有骨干企业,有覆盖面广的系统网络,有长期发展农村合作社的经验和大批农村流通方面的人才,是农业、农村发展不可替代、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站在加快推进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基础地位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供销合作社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树立重视供销合作社就是重视农业,扶持供销合作社就是扶持农民的理念,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把供销合作社作为农村工作的重要抓手和重要阵地,加快推进改革发展的步伐,认真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努力营造良好的管理条件。
供销合作社在长期发展的历程中,形成了艰苦奋斗、勤俭办社、敬业奉献的优良传统,涌现出大批的先进典型和模范人物,铸就了闻名全国的扁担精神、背篓精神,在农民心目中树立了良好形象,这是供销合作社的宝贵财富和强大优势,要继续保持和发扬。要广泛宣传包括我们今天表彰在内的大量的先进模范人物的先进事迹和崇高品格,激励广大干部职工立足岗位,无私奉献,埋头苦干,也希望劳模和先进工作者、先进集体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为党和人民再立新功。
同志们,供销合作社肩负着新的历史使命与社会责任,承载着亿万农民的光荣与梦想。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努力开辟中国特色供销合作事业发展的广阔道路,奋力开创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崭新局面,加快推进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不断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新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新乡市供销合作社 主办 版权所有: 新乡市供销合作社 2008-2024 地址:新乡市卫滨区胜利南街275号 邮编:453000
电话:0373-2852822 邮箱:xxsgxsxx@qq.com 备案号:豫ICP备18022697号-1 豫公网安备 41070302000007号
返回顶部
0373-2852822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