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辉县市供销社 发布时间:2022-05-13 点击量:4064
为进一步加强《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宣传学习和贯彻落实,普及信用立法知识,5月13日,辉县市供销合作社全体干部职工在市社大会议室开展《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普法宣传。
会上,市社监事会主任李恒坤带领大家共同学习了《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内容,指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规范市场秩序,营造优良信用环境具有重要意义,要求市社干部职工要自觉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切实做到忠诚、敬业、诚信。
通过此次学习,大家一致表示要切实把《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规定的各项制度和责任落到实处,共建诚信社会,提高社会公众信用意识,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氛围,促进诚信社会建设,优化营商环境,助力辉县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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