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新乡县供销社 发布时间:2022-04-02 点击量:4235
清明将至,为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抓早、抓小、抓预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扛稳政治责任、改进工作作风、严守纪律规矩,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县社于4月1日召开了“清明节”前廉政提醒会议,机关干部职工和社属单位负责人参加。
会上,县社党组成员、监事会主任王安定同志通报了“清风新乡”发布的徐福镇、路太华等四起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这些案例或是利用职务之便违规收受管理对象礼品礼金,或是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是公车私养,或是落实疫情防控不力。反映出在全面从严治党高压态势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纪律意识淡薄,依然心存侥幸,顶风违纪。
县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任荣新同志提醒系统全体干部职工,结合全县“能力作风建设年”和作风纪律大整顿活动的部署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一要以案为鉴,举一反三,时刻反躬自省,做到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二要强化纪法意识,自觉抵制“四风”,严禁公车私用,违规报销个人费用、违规接待、违规聚会、违规宴请,过节不忘纪律、规矩,过节不忘责任;三要弘扬新风正气,移风易俗,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文明祭扫、文明出行;四要从政治上抓作风建设,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加强自身的党性修养,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形成以上率下、令行禁止的良好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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