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获嘉县供销合作社 发布时间:2021-04-01 点击量:2276
一是制度完善。出台了《获嘉县供销合作社资产监督管理规定》和《获嘉县供销合作社资产监督管理补充规定》,对社有资产运营管理、租赁处置、收益分配、监督等方面作了进一步规定。建立重大资产事项报告制度,基层企业有重大资产处置和资产投资项目的,要求及时向县社报告申请,强化社有资产监管力度。二是摸清底数。对下属基层社、公司、厂资产进行全面清产核资,建立电子档案,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三是开展自查。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结合整治供销合作社系统腐败问题促进改革和治理工作要求,围绕资源开发、土地使用权出让、处置社有资产、社有资产租赁、社有资产管理等进行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风险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认真研究解决方案,及时制定整改措施,限期予以纠正,确保自查工作求真务实,取得实效,全力助推我县供销合作社专项整治工作开创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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