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市供销社网站 发布时间:2015-08-10 点击量:4043
获嘉县供销社党委“四策并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获嘉县供销社党委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为动力,结合县社系统工作实际,积极完善制度,查找廉政风险点,打造事前控制点,多管齐下,四策并举,确保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一是明确职责,一把手积极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者。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党委一把手必须发挥领导作用,以上率下,率先垂范。县社党委把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作为今年的一项中心工作来抓,明确提出今年是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年,也是责任追究年。按照“四个亲自”的要求,即: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县社党委主动把党委主体责任扛在肩上,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采取了召开全系统动员大会,学习贯彻落实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文件精神,与各基层单位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与各单位的年度目标、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二、履职尽责,所有班子成员带头当好反腐倡廉工作的先行者。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永远在路上。县社所有班子成员都必须履职尽责,率先垂范,担负起“一岗双责”的责任,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干好分内的事,确保不出现各种违法违纪现象。为此,县社党委一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学习,县社一把手带头讲党课,开展廉政谈话,不断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综合素质;二是组织县社机关全体党员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结合学习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教育读本《忏悔录》,切实汲取身边反面典型教训,做到警钟长鸣,筑牢思想防线;三是县社党委全力支持纪检部门履职尽责,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让县社纪检干部专职从事主业,不再分管与纪检工作无关的其他业务工作。今年上半年,由县社纪委书记亲自带队,组织人事、财务、资产、等科室人员,对17个基层单位进行履职检查,健康体检,剑指“四风”,堵塞漏洞,确保了全系统为政清廉,弘扬清风正气。
三、严肃问责,所有党员干部执行纪律争当反腐倡廉工作的推动者
党章明确规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宗旨,所有党员除了法律和政策规定的个人利益和工作职权外,不得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县社党委坚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一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所有“三重一大”事件,都要开会,集体研究,做到公平、公正,有会议记录,有原始档案;二是建立完善县社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人手一册,在制度面前人人平等,让制度规范每个党员干部的言行;三是对违反县社机关工作制度规定,踩“红线”、闯“雷区”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问责,切实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今年以来,对2名违反机关工作纪律,进行了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维护了县社机关正常工作秩序。
四、守土有责,找准廉政风险点勇做反腐倡廉工作的捍卫者
县社系统点多面广,资产结构复杂,历史包袱沉重。县社党委主动查找廉政风险点,堵塞漏洞,捍卫供销社资产完整。经调查研究决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私自处置供销社资产,各基层单位只有招商引资,盘活资产、开发资产的权力,不得变卖供销社任何资产。县社专门成立了社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出台社有资产管理办法,将全系统128份土地、房屋所有权证和235份资产租赁合同一一登记造册,归档管理,确保了社有资产安全完整,没有发生一起违纪案件;二是找准财务开支风险点。县社党委规定:所有重大开支都要集体研究,明确资金去向、资金事由,管理者的权力、责任,所有票据都必须由经办人、主管领导、分管领导、主要负责人、纪检书记把关签字,确保关口前移,不出问题,做到“党委主动担责不松手、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不甩手、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袖手、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不缩手”“一岗双责”,“一案双查”,确保反腐倡廉工作取得实效。(夏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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