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市供销社网站 发布时间:2012-07-31 点击量:14733
新乡市供销社关于上报信息宣传汇总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供销社:
根据《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弘扬合作社文化加强供销社宣传工作的意见》(豫供文〔2012〕6号)、《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务信息工作的意见》(豫供文〔2012〕19号)文件精神,每季度信息宣传需按时以市为单位统一向社供销社上报,为便于工作,现将报送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上报时间
每季度第一周上报上季度的情况
二、上报要求
1、宣传汇总表(附件1)和信息汇总表(附件2)的电子版发送至市社办公室邮箱(xxsgxs@126.com );
2、宣传汇总、信息汇总的内容原件,复印后须逐个加盖公章,寄至市社办公室。
3、上报第三季度信息的同时一并上报1-6月份的宣传情况。
联系人:徐杨
联系电话:2852822
邮寄地址:新乡市胜利南街275号新乡市供销社办公室
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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