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市供销社网站 发布时间:2011-05-11 点击量:22002
新乡市供销社督查督办通知
关于上报悬挂社徽社标落实情况的督办
通 知
各县((市)区供销社、直属各公司:
根据4月12日会议精神,为进一步加强社徽社标的悬挂工作,根据市供销社主要领导要求,现对各单位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各责任单位务必于2011年4月22日上午12:00之前将相关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按照会议要求通过电子邮件(xxsgxs@126.com)上报市供销社办公室。以便汇总通报,逾期不报,将通报批评。
新乡市供销合作社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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