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市供销社网站 发布时间:2020-02-10 点击量:34080
各县(市、区)供销社,市社直属各企业、机关各科室: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全国供销总社和省社疫情防控工作决策部署,根据新乡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办有关通知与要求,进一步做好全市供销社系统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经市社党组会议研究,制定了《新乡市供销社系统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新乡市供销合作社
2020年2月10日
新乡市供销合作社
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全国供销总社和省社疫情防控工作决策部署,根据新乡市疫情防控指挥办有关通知与要求,进一步做好全市供销社系统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面对疫情加快蔓延的严峻形势,各地供销合作社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特别是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清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切实打起政治责任,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为当前全系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主要负责同志要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地听从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号令,加强组织领导,主动靠前指挥,以上率下,不折不扣将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执行到位。要坚决服从、全力配合地方党委、政府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及时关注当地疫情发展态势,结合实际,加强统筹安排,落实工作责任,扎实做好供销合作社应对疫情防控有关工作。
二、发挥合作经济优势,积极担当作为,全面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一)全力保障市场物资供应。要组织指导全系统商贸流通企业加强与生产企业、种植基地、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对接,建立稳定可靠的产销合作关系,提升市场供应能力,有效保障蔬菜、水果等市场供应。要加大重点商品采购力度,增加粮、米、油、肉、禽、蛋、奶等商品供应和储备,确保居民生活必需品供应。要强化对供销合作社重点农批市场的监管,加强对商户的宣传引导和严格管理,严禁借机囤积货源、哄抬物价,对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要严厉查处,并配合市场监管部门进行处罚,保障市场货足价稳、供应正常。此外,要及早准备,做好春耕备耕农资供应工作,积极开展土地托管、代耕代种等农业社会化服务,为稳定农产品生产提供保障。
(二)强化重点部位防疫管理。要采取严格措施,加强对所属的办公楼、家属区、学校、商场、连锁超市、酒店宾馆、农产品市场等场所环境卫生管控,切实做好公共区域清洁消毒、通风透气等工作,加大每日清消力度和频次。落实人员防护措施,配备必要防护设备,发放口罩、手套、消毒液、温度计等卫生用品,减少疫病传播风险。要加强源头防控,严把准入关口,对宾馆入住人员,要逐人掌握情况;严格农副产品质量管控和安全检测,严禁违规销售活禽、野生动物等行为。要对所属农批市场、农贸市场开展自查,对存在违规销售活禽行为的,立即停业整顿。要根据地方党委、政府统一要求,暂停容易引发交叉感染的大型商业促销、展会活动、游乐场所。严格控制单位来访人员,加强人员信息登记。
(三)加强疫情防控物资调运。要积极拓宽货源渠道,加大货源组织力度,增加口罩、消毒液、药品等防疫应急物资市场供应。要组织引导供销合作社企业作出“不涨价、保供应”的郑重承诺,体现供销合作社公益属性,树立良好社会形象。对地方党委、政府征调防疫物资的指令,供销合作社有储备的,要第一时间调运到位;没有储备的,要积极组织采购和调运。供销合作社再生资源企业要按照相关规定,规范做好疫情期间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及生活垃圾的集中回收和处置工作。疫情严重地区的供销合作社,要加强市场监测,全面及时掌握市场销售和库存变化情况,有效保障防控应急物资供应。
(四)加强对重点疫情地区支持。湖北省和武汉市疫情防控事关全局。要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社会主义互助精神,有条件的供销合作社,在采购防疫应急物资、调运必需日用品、保障重要农产品供应等方面,提供帮助和便利,积极支援湖北省和武汉市防控疫情工作。
(五)全力保障春耕农资供应。各地供销合作社要指导农资企业充分发挥主渠道作用,及时优化货源结构,组织适销对路农资品种;支持农资企业开展电话、网络预约等经营创新;积极推进“绿色农资”行动实施方案,加大对农民和新型经营主体的供应、配送力度,确保春耕农业生产所需物资充足供应、服务到位。要带头稳定农资价格,切实做好应对预案,避免在疫情和春耕期间主要农资品种价格快速上涨、市场供应大幅波动等情况发生,以实际行动维护市场稳定。同时,加强活动管控,避免在疫情期间组织举办大型展销、促销等活动,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防止疫情传播。
三、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确保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一)成立疫情防控组织。市供销社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朱丽珍任组长,党组成员、监事会主任王善元任副组长,陈阳、马峰、尚志勇、郭照满为组员。下设综合协调组、物资保障组、监督检查组。综合协调组由尚志勇负责,办公室负责日常具体工作;物资保障组由马峰负责,业务科、经济发展科负责日常具体工作;监督检查组由郭照满负责,机关党委、人事科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各级供销社及直属企业要成立相应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加强督促指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以身作则、坚守岗位,及时了解疫情,及时作出应对,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疫情严重地区供销社要制定疫情应对工作方案,加强应急值守,保持信息畅通,按照当地党委政府调度安排,认真做好应急响应和协同配合工作。
(二)制定工作方案。疫情严重地区的供销合作社要制定疫情应对工作方案,强化大局观念,加强疫情研判,筹措防护物资,加强应急值守,保持信息畅通。要按照各地党委、政府调度安排,认真落实社区各项工作要求,全力做好配合协同,有力有效应对疫情。
(三)严格值班值守。各地供销合作社及直属企业要加强疫情期间值班值守工作,所有单位带班领导、值班人员及值班司机务必全部在岗,保持通讯畅通。要坚持每日零报告制度,重大情况随时上报,坚决杜绝瞒报、谎报、迟报、漏报等现象发生。
(四)加强教育引导。通过微信等形式,深入宣传疫情防护知识,按照科学预防、积极防治的要求,教育干部职工尽量减少在密闭环境开展集体活动,严格控制干部职工调研考察,外出自觉佩戴口罩,做好个人卫生防护,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消除引发疫情的各类隐患。要用好新乡市供销合作社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系统媒体资源,加强疫情防治工作和成效的宣传报道,激励全系统增强抗疫保供的信心决心,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和安全作出积极贡献。
新乡市供销合作社 主办 版权所有: 新乡市供销合作社 2008-2024 地址:新乡市卫滨区胜利南街275号 邮编:453000
电话:0373-2852822 邮箱:xxsgxsxx@qq.com 备案号:豫ICP备18022697号-1 豫公网安备 41070302000007号
返回顶部
0373-2852822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