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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三夏”农资供应工作的通知

作者:市供销社网站 发布时间:2011-06-02 点击量:20671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1年“三夏”农资供应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委、省政府“三夏”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切实抓好“三夏”期间的农资供应工作,服务“三夏”农业生产。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指示精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三夏”生产关系到我市全年粮食丰产丰收,做好“三夏”农资供应保障工作,对粮食增产、农民增收和农业增效意义重大。各县(市、区)一定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把保障农资供应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落实,切实加强领导,增强责任,精心组织,全力支援“三夏”农业生产。

二、积极备好货源

各级农资经营企业要积极开展调查研究,详细了解农资需求情况。准确把握“三夏”农资供求特点,正确面对当前化肥等农资价格与去年同期相比普遍上涨的形势,密切关注市场行情变化,加强与省内外大型企业的联系与合作,建立产销合作联盟,巩固货源基地,及时备足备好货源,保障供应充足。要采取多种形式筹措资金,采购各类名优农资商品,及时组织调运,加大市场投放量,提高货源的控制力和市场的调控力。要严把进货关,既要重视量的需求,更要确保质的优良,千方百计采购适销对路的商品。各级经营网点要建立购销台账,公开质量承诺,实行明码标价,确保质量可信,信誉可靠。针对农民所需个别存在缺口的品种,要通过经营网络调剂和组织业务人员购进等多种途径,切实满足“三夏”期间农民多层次、多样化的需求。

三、配送经营,切实维护市场稳定

  要坚持开展物流配送、连锁经营的农资经营方向,加强合作,联合发展,采取多种形式完善服务功能,构建安全供应体系。要发挥农资经营网络的优势,打造一批连锁配送网络品牌,把农资商品直接供应到农户,减少流通环节,节减流通费用,维护农资价格合理稳定。要发挥各县(市、区)供销系统人员懂经营、善管理的优势,降低经营成本,最大限度地让利农民,保证农民从流通领域得到国家支农农政策的好处,倾力服务“三夏”农业生产。

  四、开展优质服务

“三夏”期间是农资供应的旺季。各县(市、区)和供销系统一定要充实经营服务人员,延长营业时间,丰富服务内容,积极开展送货下乡,服务进村活动,把农资商品送进千家万户,送到田间地头。要利用现有的庄稼医院、机务队、机防队、专业合作社等服务组织,开展测土施肥、配方用药、田间管理等农业技术服务和培训,提高农民科学种田水平,帮助农民搞好“三夏”生产,全面满足农业生产需要。

五、加强市场监管

 各级供销社及农资经营部门,要严把进货质量关,从源头上杜绝假冒伪劣农资产品进入市场,凡有坑农害农事件,一经发现,要严格查处。

六、加强检查指导

各级职能部门要深入一线督导检查,积极帮助解决供应中的困难与问题。对于涌现的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和在农资供应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

  联系电话:2852868

  传    :2852822

  电子信箱:xxsgxs@126.com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