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市供销社网站 发布时间:2017-05-29 点击量:16797
根据新乡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新安委办〔2017〕42号)文件精神,从6月1日至30日,在全市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为确保供销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顺利进行,结合我系统实际,制定以下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各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活动主题,注重实效,通过集中开展一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全系统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发展。
二、活动主题
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组织领导,市供销社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由市社副主任马峰任组长,经济发展科科长娄家良、经济发展科主任科员张昭,和各直属公司分管安全的副经理或书记任组员的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市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实施。各公司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负责部署和指导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月”活动。
四、活动时间
“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17年6月1日至6月30日在全系统全面开展。
五、活动形式和主要内容
5月底前各单位全面部署“安全生产月”活动,制定方案,要围绕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采取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宣传栏、横幅、事故隐患大排查等方式和手段,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板报、标语、专题文章等形式通报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和“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开展各类文化宣传、安全培训、法制教育活动,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做好“安全生产月”各项宣传工作,营造全系统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月”活动的良好氛围。
六、活动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月”活动,成立“安全生产月”组织机构,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谋划部署,科学组织实施,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规划好重点宣传活动,全面推动“安全生产月”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各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推广和交流活动中好的做法和经验,创新形式和内容,确保各项活动顺利开展。市供销社将组织对“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三)各单位要围绕活动主题和内容,面向职工群众,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宣传教育活动,做到内容丰富、广泛动员、全员参与。
(四)各单位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与今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相结合,广泛宣传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成果,广泛宣传安全生产工作取得的新成效,让“安全生产月”活动更好地服务于供销社安全生产工作大局。
(五)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信息报送工作。请各单位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于7月2日前,报市供销社经济发展科。
2017年5月31日
“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系人员:娄家良18638309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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