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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关于转发《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关于“互联网+”电子商务行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作者:市供销社网站 发布时间:2016-06-03 点击量:15341

关于转发《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

关于“互联网+”电子商务行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供销合作社,市社直属各单位:

现将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关于“互联网+”电子商务行动的实施意见》(豫供文〔2016〕26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按文件要求贯彻落实,并将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上报市供销社业务协调科。

 

2016年6月2日 

  

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

关于“互联网+”电子商务行动的实施意见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供销合作社,省社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8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互联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2015〕65号)精神,加快推动互联网与供销合作社各领域融合发展,构建具有供销合作社特色的电子商务经营服务体系,打造“网上供销合作社”,现就推进我省供销合作社“互联网+”电子商务行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贯彻落实中发11号文件、省委20号文件为根本遵循,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主动顺应“互联网+”发展的新趋势,发挥供销合作社传统产业和经营网络优势,以市场需求和改革创新为导向,以培育新业态、新模式为主攻方向,以农资、农副产品、日用消费品、再生资源等供销合作社传统经营领域为主要对象,以更加积极的姿态推进联合合作,大力拓展互联网与供销合作社经营服务领域融合的广度和深度,做优存量,做大增量,推动供销合作社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打造系统上下互联互通的综合服务平台,在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致富、繁荣城乡经济中更好发挥作用。

二、主要原则

——坚持市场主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活力,依靠市场的力量实施“互联网+供销合作社”行动。

——坚持开放合作。把“互联网+”行动作为实施开放战略的重要平台,积极推行联合合作,大力引进优势企业开展合作,形成以供销合作社为主导的电子商务运营新模式。

——坚持稳步推进。准确把握各地实际,制定科学发展规划,明确工作重点和主次顺序,找准工作切入点和发展关键点,并根据发展需要及时调整行动内容,务求建设实效。

——坚持合力推动。积极争取职能部门的政策支持和业务指导,及时学习借鉴成熟发展经验,合力解决行动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形成上下协调、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三、总体目标

到2018年,互联网与供销合作社各领域的融合发展进一步深化,基于互联网的新业态成为推动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新动力,互联网成为供销合作社服务“三农”的重要手段,网络与实体协同互动的发展格局基本形成。

——省级电商平台建设较为完善,发挥上接下联作用。

——打造一批以县为服务半径的区域型电商平台,实现线上线下互为带动。

——传统业务领域转型升级取得积极成效,形成一批专业型电商平台。

——县域农村物流体系建设成效明显,能够有效承接各类电商企业商品配送任务。

——基层经营服务网点信息化改造基本完成,成为农村电子商务的终端市场和前沿阵地。

到2025年,互联网与供销合作社各领域深度融合,具有供销合作社特色的电子商务经营服务体系初步形成,在服务农民生产生活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

四、重点任务和阶段目标

(一)推进省级电商平台建设

省级电商平台以“丰合网”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为支撑,集信息流、商品流、数据流、资金流为一体,提供网上交易和综合服务,实现农产品进城、工业品下乡的双向流通。通过积极努力,把“丰合网”综合服务平台打造成为全省农产品进城销售中心、工业品下乡服务中心、为农服务交易中心、资金结算和金融互助中心、创业创新发展中心,成为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和河南省电子商务标杆平台。省级电商平台主要功能:

1、B2B批发交易。通过与系统龙头企业合作,开展农资、棉花、再生资源、特色农产品等大宗商品的B2B网上交易,提供产品展销、实物交收、仓储物流、质量检验、贸易融资、交易结算和信息咨询等系列服务。

2、B2C商品销售。通过联合地方供销合作社及其农产品企业、行业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共同建设“供销商城”,在网上集中销售具有供销合作社品牌的高端差异化特色农产品;联合农资企业网上销售农资产品;联合再生资源企业开展再生资源在线回收业务。

3、C2C零售交易。通过组织符合条件的社有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社员、当地农产品企业等入驻“丰合网”开设电子商铺,开展特色农产品、手工艺品等网上销售。

4、O2O在线业务。通过联合系统日用消费品、农资连锁企业和再生资源企业,依托连锁经营网点、村级综合服务中心等,实现线上线下相结合,开展日用消费品、农资在线销售和再生资源线上回收。

5、综合服务功能。主要包括支付结算、金融服务、物流融合、质量认证和产地追溯、便民服务、培训服务等。

6共同建设县级运营中心+电商创业孵化园(基地)。省级电商平台与县级供销合作社通过开展资金、技术等深层次合作,依托县级供销合作社经营网络,合力打造县级综合服务平台。其中:

运营中心以县级电子商务平台为基础,通过搭建县、乡、村三级服务网络,突破物流、信息瓶颈,解决农村买难卖难等问题。

创业孵化园(基地)通过提供研发、生产、经营的场地,通讯、网络与办公等方面的共享设施,为系统内外创业企业和个人提供创业的技术指导、实训服务等,帮助创业者把发明和成果尽快形成商品进入市场。

到2018年,“丰合网”综合服务平台实现高效运行,网上交易与综合服务功能充分发挥。省级电商创业孵化园(基地)建成,与10个左右县级供销合作社合作建立县级运营中心。

到2025年,“丰合网”综合服务平台实现年交易额突破100亿元,在引领系统电子商务发展中发挥关键作用,成为我省服务三农的重要平台。

(二)推进区域型电商平台建设

建设区域型电子商务平台是现行条件下抢占区域市场的重要切入点,也是市县供销合作社特别是县级供销合作社推进电子商务工作的重点。基于现有经营网络资源和物流配送体系是各级供销合作社开展电子商务的基本条件和成功保障。各县以及省辖市供销合作社要结合各自实际,发挥熟悉当地市场、配送成本低的优势,利用现有的实体网点资源和物流配送体系,通过自建平台或与成熟电商企业合作,发展以辐射本地区为主的区域性电子商务平台,实现以网上销售带动门店销售,以门店销售支撑网上销售,探索“线上市场”与“线下市场”互动促销的O2O经营方式。区域电商建设要突出平台型,为电商公司、创业者和广大农民提供平台服务;突出生态型,形成闭环型的生态服务链;突出综合型,建设农业服务中心,全方位服务农民的生产生活。

工作思路:依托县(市)电商平台,建成县(市)为商品配送总平台和运营中心,乡镇经营超市为次级配送平台和农业服务中心,村级综合服务社为服务终端的区域经营服务网络。

实现目标:各类工业品下乡可以便捷送达农民手中,农副产品可以在区域外销售,鲜活农产品可以在区域内便捷流通,为农业生产可以提供全程服务。

到2018年,登封市、新安县、汤阴县、安阳县、博爱县、宝丰县、封丘县、获嘉县、濮阳县、范县、长葛市、漯河市召陵区、内乡县、西峡县、固始县等县级供销合作社初步建成地方区域平台。

到2025年,全省三分之一以上的县级供销合作社建成上下贯通、运转有序的县级区域平台。

(三)推进专业型电商平台建设

专业型电商平台,重点是做好农副产品、农业生产资料、再生资源等供销合作社传统业务电商平台建设。各级供销合作社要立足传统主营业务,充分发挥大型骨干流通企业、商品交易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的作用,通过自建平台、借助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等形式,建设B2B电子商务交易系统开展网上批发交易,建设B2C电子商务交易系统开展区域批零交易。要以供销合作社传统业务为主要对象,推动面向整个行业的电子商务企业发展,整合产业链和供应链,为生产企业和分销企业间、批发企业和零售企业间网上交易提供第三方服务,不断提高行业影响力和主导能力。要将电子商务作为促进农副产品流通的重要手段,组织农产品经营企业、行业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整合当地特色农副产品资源,开展网上销售,使供销合作社成为各地推广名优土特产的重要抓手。

到2018年,基本建成省级农资、棉花、茶叶、再生资源等专业型电商交易平台,市、县供销合作社依托当地特色资源和优势企业,发展一批特色电商平台,其中:建成洛阳农副产品、新乡农资、南阳农资、信阳茶叶等市级以及一批县级专业型电商交易平台。

到2025年,系统专业型电商平台形成规模,传统经营业务得到巩固和发展,电商平台具有较好的造血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四)推进农村物流体系建设

物流配送是电子商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决定电商服务发展水平和运营效率的重要因素。各级供销合作社要依托自身力量,或与交通运输、农业、商务、邮政等部门及其他主要快递物流企业开展合作,按照“统筹布局、资源互补、共同开发”的原则,大力推进农村物流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健全和完善以县级配送中心、乡镇物流中转站(基层社)、物流服务点(村级综合服务社)三级物流节点为支撑的农村物流配送体系,打通制约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最后一公里”关键节点,实现“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的双向流通。要适应城乡居民生活水平提高和保障居民食品安全需要,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科技为支撑,加快发展农产品冷链物流,着力培育一批效率高、规模大、技术新的跨区域冷链物流配送中心和冷链物流企业,形成设施先进、管理规范、网络健全、全程可控的一体化冷链物流服务体系。

到2018年,全国总社和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县农村物流体系基本形成,培育8-10家冷链物流企业。

到2025年,全省约一半的县级供销合作社系统建成以三级物流节点为支撑的农村物流配送体系,初步建成布局合理、设施先进、上下游衔接、功能完善、管理规范、标准健全的农产品冷链物流服务体系。

(五)推进基层经营服务网点信息化改造

要充分发挥经营服务网点遍布城乡的资源优势,抓住关键环节,切实加大村级综合服务社、便利店和社区超市等基层经营服务网点的信息化改造和提档升级,通过完善网上便民服务功能,规范经营服务和信用评价体系,实行在线管理。要按照“四有”(有统一标牌、有电子设备、有网购技能、有公益性服务)标准,制定店面建设规范,承担电商代购代售、快递代收代发和农资商品需求信息、农副土特产品购销信息、物流信息的收集发布等终端功能以及票务代理、农业科技和信息技术培训等信息服务,着力打造网上便民综合服务中心。改造后的经营服务网点,要加强区域内货源信息共享和物流配送等基础设施建设,利用B2B、B2C和O2O等电子商务经营模式,提升基层经营服务网点的连锁销售覆盖面,通过电子商务和信息共享实现线上线下的互动经营。在推进信息化改造工作时,要注重利用平台技术的开放性和可移植性,对实力较强、推广性较好的基层经营服务网点,采取先改先试,对其他一些基层经营服务网点,分期分批改造,逐渐予以覆盖。

全系统基层经营服务网点信息化年均改造15-20%,到2018年底50%的村级综合服务社和乡村超市、便民店完成信息化改造任务。

到2025年,基本完成对全省基层社及村级综合服务社、乡村超市、便民店等基层经营服务网点的信息化改造。基层社及基层经营服务网点的为农服务能力和经营实力明显提升,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

(六)推进电子商务协会建设

各级供销合作社特别是县级供销合作社要按照行业引领市场运作的原则,以电子商务公司、服务平台为基础,联合本地电商企业,在当地政府支持下,发起成立电子商务协会,或与当地电子商务协会开展合作,积极引领当地电子商务发展。协会要有计划地开展培训,重点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基层经营服务网点组织开展电子商务、网上购物和销售以及技术操作进行培训。要整合供应资源,组织网货,协助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殖大户等进行产品开发,提高新品开发的成功率。要发挥自身服务平台优势,为会员提供仓储管理、流通加工、配货、邮件封装、代发货、寄快递等一条龙服务。要通过与第三方物流公司谈判,规范物流服务市场与价格,降低会员物流成本。要通过开展调查研究、经验交流、业务培训、学术研讨、咨询服务、行业自律等活动,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履行行业代表、行业自律、行业管理、行业协调、行业服务的职能,为会员和政府服务,努力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促进会员间的交流和合作,推动电子商务健康发展。

到2018年,系统电子商务协会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培育一批服务水平高、经济实力强、社会影响大的区域性电子商务协会

到2025年,全省力争每个县及县以上供销合作社都要成立或合作成立一个电子商务协会,在引领当地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

(七)加快农村电商人才培养和农村电商研究

各级供销合作社把农村电商人才培养纳入“十三五”人才培养总体规划。要以电商企业的共性需求和个性特点为重点,聚焦领军人物阵营,采取核心人才引进、团队引进、项目引进等多种方式,引进适合当地电子商务发展的高端人才和复合人才,形成吸引人才、用好人才、留住人才的良性发展机制。要通过股权、期权、分红等激励方式进一步完善创业和人才激励政策,调动创新型人才及团队的积极性。要发挥系统电商平台、电商协会、职业院校作用,邀请国内知名电子商务专家和具有丰富实战经验的电商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通过专题讲座、深度培训、案例剖析、现场体验等方式,分别对电商企业决策层、管理层、操作层和电商主管部门负责同志、工作人员等分门别类地进行培训。要依托系统职业院校、研究机构以及相关事业单位发挥自身资源优势,积极开展农村电商理论、政策和产业发展等研究,解决供销合作社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过程中的前瞻性、针对性问题,促进供销合作社电子商务蓬勃健康发展。

到2018年,引进一批电子商务高端人才和技术骨干,对市县供销合作社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业务部门负责人,农民专业合作社、行业协会、批发市场、村级综合服务社负责人轮训一遍,系统职业院校开设电子商务专业,形成较为完善的电子商务培训体系。

到2025年,系统上下电子商务人才保障机制规范建成,培养造就一批熟悉供销合作社、懂经营、会管理、能熟练操作和营运电子商务的骨干队伍。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行动引领。省社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和谋划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互联网+”电子商务中长期发展规划,统筹协调全省供销社农村电子商务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完善推进机制,落实各级责任分工,督促项目推进情况。指导各层级电子商务整体发展,推动资源共享,加强区域协作,避免电商投资盲目跟风和同质化重复建设。各地供销合作社明确电子商务发展的总体思路、发展方向与工作重点,推进农村电商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围绕资源特色与供销合作社实体产业基础,发展具有供销合作社及地方特色的个性化网络经济模式。

(二)争取政策支持。主动向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汇报沟通,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出台扶持供销合作社电子商务发展的配套政策,支持供销合作社电子商务创新孵化、人才培训和要素集聚,支持供销合作社参与电子商务结算中心、区域运营中心和区域物流配送中心等项目建设。加强与发改、财政、商务、工信、科技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承接或参与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等农村电子商务项目,争取政策扶持资金,支持系统电子商务发展。

(三)注重业绩考核。省社把各地电子商务开展情况列入年度综合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出台考核奖励办法。各级供销合作社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措施,把发展电子商务、做大做强电商企业等指标进行细化量化,并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优先安排和重点支持。完善供销合作社电子商务示范项目、示范县评定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省的电子商务统计监测体系,定期发布供销合作社系统电子商务产业运行情况,及时查找不足,不断积累经验,为全省供销合作社农村电子商务产业健康发展提供决策依据。

(四)开展试点示范。对已经确定为全国和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电子商务发展示范县的供销合作社,在政策和资金上予以适度倾斜,帮助示范县不断完善发展模式,拓宽发展领域,提升发展质量省社及时总结电子商务示范县建设情况,努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系统电商发展模式。对在推进电子商务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典型经验和做法,特别是符合农村实际、具有供销合作社特色的发展模式,通过召开现场会、交流会等形式,加强总结推广,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五)加大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媒体,大力宣传我省供销合作社发展电子商务的各项举措和电子商务发展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营造社会各界支持供销合作社发展电子商务的浓厚氛围。组织开展系统电子商务龙头企业、示范基地、网商名店等评选评优活动,提升供销合作社电子商务的社会关注度和电商品牌知名度。发挥行业协会、报社等联系政府与企业的桥梁作用,定期举办农村电子商务企业年会、专业展会,促进行业、企业间交流、合作、发展。加强网络交易、诚信经营及风险防范知识宣传,引导农民群众正确使用互联网,增强对电子商务的信任度和风险防范意识。

 

                             2016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