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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供销社转发〈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室转发《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关于对供销合作社系统开展电子商务发展情况动态跟踪调查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作者:市供销社网站 发布时间:2016-03-21 点击量:14306

 各县(市、区)供销合作社,市社直属各单位:

现将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室转发《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关于对供销合作社系统开展电子商务发展情况动态跟踪调查的通知》的通知(豫供办[2016]8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   要高度重视动态调查工作。发展电子商务是各级供销合作社顺应“互联网+”潮流,作为综合改革重要内容全力推进的一项重点工作。开展动态调查可以及时掌握系统电子商务发展情况,便于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了解供销合作社电子商务发展情况,以争取更多的支持、营造更好的社会氛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部署调查工作。
二、   要善于总结典型经验。在跟踪调查的过程中,对发现的电子商务发展典型和好的做法,要深入挖掘,认真总结,及时形成文字材料报送省社发展与改革处。
三、   要及时填报调查表。请认真填写《2015年供销合作社系统电子商务发展情况调查表》、《供销合作社系统电子商务发展情况动态跟踪表》,其中,2015年供销合作社系统电子商务发展情况调查表》为一次性填报表格,数据截止到2015年底,于3月31日前报送; 《供销合作社系统电子商务发展情况动态跟踪表》是长期性填报表格,自2016年起,每季度填报一次,并于每季度底的30日之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报送。
联系人:陈世永
电话:0373-2852572
附件:《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关于对供销合作社系统开展电子商务发展情况动态跟踪调查的通知》(豫供办[2016]8号
 
 
2016年3月21日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
关于对供销合作社系统开展电子商务发展情况
动态跟踪调查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供销合作社:
为贯彻落实中发[2015]11号文件精神和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以下简称总社)六届二次理事会议工作部署,全面提高供销合作社电子商务工作的科学性和实效性,定期了解和及时掌握供销合作社电子商务发展情况,扎实推进电子商务工作,总社决定开展供销合作社系统电子商务发展情况动态跟踪调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本次调查统计是供销合作社统计直报系统的补充,目的是了解和掌握各地供销合作社电子商务工作进展情况和取得成效。调查分为“2015年供销合作社系统电子商务发展情况调查表”和“供销合作社系统电子商务发展情况动态跟踪表”两张表(详见附件)。“2015年供销合作社系统电子商务发展情况调查表”为一次性填报表格,数据截至到2015年底。“供销合作社系统电子商务发展情况动态跟踪表”是长期性填报表格,自2016年起,每季度填报一次。
二、省级供销合作社作为本次调查的填报单位,要认真部署调查工作,统筹组织好各市、县的数据统计工作。在跟踪调查的过程中,对发现的典型和好做法,应单独上报文字材料。
三、各省级供销合作社要高度重视此项调查工作,明确负责处室和具体负责人员,认真组织数据上报和汇总工作,确保调查工作的顺利推进。具体负责人员可加入“供销总社电子商务群”(QQ群号91675388),下载电子表格(详见附件)进行填写,并在每季度初的1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完成报送工作。填报过程中如遇到任何问题,请及时与总社经济发展与改革部联系。
联系人:张潇(电话、传真:010-66050631;QQ:554636675;
邮箱:554636675@qq.com)    
 
附件:1、2015年供销合作社系统电子商务发展情况调查表
2、供销合作社系统电子商务发展情况动态跟踪表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
                                                  2016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