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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新乡市供销社关于做好2014年“三夏”农资供应工作的通知

作者:市供销社网站 发布时间:2014-05-29 点击量:8310

各县(市)供销社、市社新合农资公司:
  当前,“三夏”生产在即,为了认真贯彻落实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切实抓好“三夏”期间的农资供应工作,更好地服务农业生产,服务我市粮食核心区建设,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我市是农业大市、产粮大市,做好农资供应保障工作,关系到农业增效、粮食增产和农民增收,关系到社会大局的和谐稳定。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把保障“三夏”农资供应作为2014年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见》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落实,作为一项民心工程来完成,作为一项社会责任来履行,切实加强领导,增强责任,精心组织,全力支援农业生产。要充分发挥各级供销社合作社在农资供应等方面的主渠道作用,积极为他们创造良好的条件,支持他们把可信、可靠、物美价廉的农资产品送到田间地头,保障农民全力以赴投入春耕生产。
二要积极备足货源。各级农资经营企业要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准确把握“三夏”农资供求特点,结合当地农业生产的实际需求,加强与省内外大型企业的合作,建立产销合作联盟,采购各类名优农资商品,及时组织调运,加大市场投放量,提高资源的控制力和市场的调控力,促进农资供应总量平衡。  
三要开展连锁配送。要坚持开展物流配送、连锁经营的农资经营方向,完善服务功能,构建安全供应体系。要发挥农资经营网络的优势,打造一批连锁配送网络品牌,把农资商品直接供应到农户,减少流通环节,节省流通费用,维护农资价格合理稳定。要发挥供销合作社人员懂经营、善管理的优势,降低经营成本,最大限度地让利农民,保证农民从流通领域得到国家支农惠农政策的好处。
四要坚持诚信经营。要按照打造诚信供销合作社的要求,进一步落实服务承诺制、举报奖励制和责任追究制,要加快农资经营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进货验收制度、索证索票制度、进货台帐和销售台帐制度。要推行商品经营明码标价和质量信誉卡制度,确保农资商品质量,让农民用上“放心肥”、“放心药”。供销社要积极配合工商、质监、农业等有关部门做好农资打假治劣工作,严肃查处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行为,对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五要切实搞好服务。要引导农资经营企业积极开展送货下乡、送技术进村、送帮扶到户等多种形式的服务活动,不断扩大经营服务的覆盖面,增加购销额度,增加经营服务人员、延长营业时间、开展电话预约、送货进村、送货到田间地头、商品拆整卖零等措施,方便农民购买,保证随到随购,随要随送。要积极创造条件,大力开展测土配方施肥科技服务和农民培训、科学施肥、病虫害防治技术培训服务,引导和教育农民科学种田。
  各县(市)区在春耕农资供应工作中,有好的经验、做法和出现重大情况要及时上报。
  
联系电话:2852572
  联系人:陈世永
  传真:2852822信箱:xxsgxs@126.com
  
 
二○一四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