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市供销社网站 发布时间:2020-06-23 点击量:2787
为贯彻关于做好《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宣传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条例》宣传工作,提升广大干部职工诚信意识,营造学条例、用条例、守条例、诚实守信的良好环境,2020年6月23日下午,新乡市日用杂品公司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在二楼会议室开展《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学习宣传活动。公司结合实际,以微信传阅、集中学习、观看视频、LED电子屏宣传,等方式进行,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效果明显。
《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于2020年5月1日正式实施,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文件精神,根据关于认真做好《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宣传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进一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风尚,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通过本次宣传活动的开展,不仅向干部职工普及了《条例》知识,也进一步让他们认识到良好的信用记录对自己的生活带来的便利,更使得珍爱信用记录的观念不断深入人心,为今后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稳定有序发展,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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