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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治平安建设

强化政治引领 忠诚担当作为 全力以赴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保驾护航 ——新乡市召开市委政法工作会议

作者: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02-16 点击量:8597

          2月15日,市委政法工作会议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中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全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总结会议精神,总结工作,分析形势,安排部署2022年全市政法工作。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郭力铭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张浩,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朱东亚,市中级法院院长袁荷刚、市检察院检察长许晓伟、新乡军分区副司令员王双滨、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吴育斌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去年以来,全市政法战线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实施《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恪尽职守、担当作为、不辱使命,党的政治建设全面加强,政法主责主业战果丰硕,平安新乡建设亮点纷呈,重点领域难题得到化解,政法体制机制不断完善,数字政法水平显著提高,政法队伍能力有效提升,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了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增强。

会议强调,2022年全市各级政法机关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以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和视察河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为遵循,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遵照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以护航党的二十大为主线,以实现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为目标,以加强政法队伍建设为根本,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己任,切实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大责任,推动全市政法工作整体进入全省第一方阵,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新乡、法治新乡,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会议要求,全市政法机关和广大政法干警要切实增强忧患意识,保持清醒认识,锚定目标、加压奋进,把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转变为具体的工作目标和任务,转变为具体的工作思路和举措,转变为具体的工作实践和成效,全力推动新时代政法事业高质量发展,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一要聚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始终把“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着力加强政法机关政治建设和政法干警思想政治教育,持续推动《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贯彻落实,确保党领导政法工作各项规定落到实处。二要聚焦政法平台搭建,完善顶层设计,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工作主线,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认真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控新治旧、标本兼治、依法治理,搭建好政治安全、“六防六促”、“三零”创建、网格化、智慧信息五大政法工作平台,打好政法工作“组合拳”,着力提升发现、防范、化解、管控能力,确保全市社会大局持续和谐稳定。三要聚焦体制机制建设,夯实基层基础,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新乡。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保持高压态势重拳打击犯罪,织密织牢社会治安防控网络,探索建立共建共治共享利益连接机制,创新完善平安建设工作协调机制,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四要聚焦护航两个确保,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新乡。锚定省党代会“两个确保”奋斗目标,围绕营造更加优良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完善机制、创新举措、提升效能,大力推进全面依法治市,着力服务保障经济发展,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不断强化民生领域法治保障,为全面实施省委“十大战略”、市委“十大行动”保驾护航。五要聚焦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着力提升执法司法质效。坚持向改革要警力、要战斗力,紧盯重点改革任务,统筹科学谋划,充分发挥党委政法委职能作用,加强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持续推动重点改革举措落地落实,为全市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积蓄新动能,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改革带来的新变化。六要聚焦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着力打造新时代过硬政法铁军。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总要求,处理好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清除害群之马与培树先进典型、严管与厚爱“三个关系”,持续深化正风肃纪,增强专业本领,唱响主旋律,弘扬正能量,全面推进政法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委员,市政法各单位班子成员,市信访局局长、分管副职,市直有关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市委政法委科级以上干部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县(市、区)有关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在各地分会场参加会议。

 

来源:新乡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