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市供销社网站 发布时间:2011-05-13 点击量:11555
团委岗位职责手册
一、团委职责
1、围绕团市委和市社党委的中心任务,领导共青团工作。
2、负责共青团组织建设,坚持“党建带团建”扎实推进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建立各级团组织,发展团员队伍,培训团干部,推荐优秀团员入党。
3、认真做好团的组织情况,年报统计工作及团费收缴管理工作。
4、大力弘扬先进文化,坚持用先进文化塑造青年,深入实施青年自愿者,创建青年文明号,加强青年文明号的动态管理。广泛开展“送温暖、献爱心、办实事”活动。
5、把握经济工作大局,围绕青年中心建设,大力加强团的自身建设,发挥青年主力军和突击队作用,不断增强团的吸引力和战斗力,主动适应团员青年的新形势、新变化,着眼于提高共青团的服务能力、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实干能力。
6、调查青年思想动态和青年工作情况,研究青年工作理论和教育发展工作,提出对策。
7、认真做好团委工作,承担上级部门和团市委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职责和年度工作分解
(一)团委书记职责
1、负责召集系统团员大会;认真传达、贯彻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的批示和决议,研究安排团的工作。
2、及时、准确地向党政部门反映青年的意见和要求,代表和维护青年的利益;
3、了解掌握团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4、检查基层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和出现的问题,按时向支部委员会、团员大会、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报告工作;
5、经常向同级党组织和行政领导反映情况、请示工作;并同有关方面加强联系,交流情况,争取得到帮助和支持,促进团的工作;
6、抓好团的自身建设,认真学习,按时开好民主生活会,搞好团结,加强集体领导,充分发挥每个委员的作用,督促和帮助各个委员做好分管的工作。
(二)年度工作分解
1、双节期间送温暖活动,深化“百号助百户”活动;
2、积极参加“3·12”植树节活动和“保护母亲河”活动,引导青年投身“生态新乡”建设;
3、大力开展青年志愿者行动,推动青年志愿服务事业化和社会化;
4、为纪念“五四运动”,教育引导广大青年继承“五四”爱国传统,开展各种形式的青年文化行动;
5、加大学习培训力度,积极参加团市委举办的团干培训班,使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取得新进展;
6、深化“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和开展“青工技能振兴计划”,引导青年积极投身“创新新乡”建设;
7、认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引导青年维护社会稳定;
8、大力开展青年志愿者活动,积极参与“五城”联创活动;
9、以创建“共青示范村”为载体,引导青年投入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
10、认真做好系统新团员的发展和推优工作;
11、大力加强团的自身建设,坚持党建带团建,大力实施团建基础工程,以创建“五四红旗团委”活动为载体,建立基层团建整体推进机制;
12、在系统广大青年团员中继续开展“我与社国共奋进、和谐新乡献青春”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推动形成知荣辱、讲正气、树新风、促和谐的社会风气,增强团员和团干部队伍建设;
13、积极响应“团中央、团省委、团市委”的号召,继续开展“增强共青团意识主题教育活动”切实增强了广大青年“永远跟党走”的信心和决心;
14、认真做好年终报表和团费收缴工作;
15、加强年终考评工作,年底要对各支部和全体团员进行年终考核,评选出年度的“先进团支部”和“优秀团员”;
16、完成市社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事项。
三、团委职权及行使规范
1、职权
团籍管理、团费收缴、团员奖励与处分、推优、入党、推荐后备干部等方面的管理。
2、行使依据
团委工作的依据:团章、团中央、团省委、团市委以及市社党委的政策、法规、规章及规定等。
3、行使程序及流程图
(1)目标管理工作
按照团市委研究下达《年度目标管理责任书》和《青工部目标管理责任书》,市社团委将目标分解到各基层团委,要求各基层团委半年、年终对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市社团委汇总后上报团市委。
(2)团委工作办理
收到上级催办件后,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按照领导批示,及时分析研究,制定工作方案,进入实施,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毕。
(3)团费收缴工作
根据《团章》和团内规定,团员要按期交纳团费,每月交纳一次。每年年末按比例上交上级团委。
(4)团员超龄离团工作
由本人申请,支委会讨论,上级团委批准,支部团员大会宣布。
(5)团委独立活动工作
接到上级团委布置的任务后,首先确定活动方案,广泛征求基层团组织意见,制定并优选活动方案,最后将实施情况及结果,向主管领导汇报。
(6)基层团组织管理工作
经常到基层团委调研,及时了解青年思想动态和青年工作情况,并指导帮助他们完善团的各项工作。
(7)开展青年志愿者活动
认真抓好队伍建设,建立一支规模宏大,相对稳定的青年志愿者大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精神。
(8)做好“五四”宣传工作
开展多种形式的青年文化活动,引领广大青年继承“五四”爱国传统。
(9)共青团组织建设工作
坚持“党建带团建”,扎实推进团的基层组织建设。
附件:流程图
4、团委与其他科室岗位的衔接方式
<1>接到上级团委及市社党委的工作指令后,根据具体任务要求,及时与其他科室之间进行分析、研究、协商、沟通,达成一致意见后,制定工作方案,进入实施,最后将实施情况及结果向主管领导汇报。
<2>遇有重要集体活动加强科室之间的协调与配合。
<3>必要时实行联系办公制度,在社领导统一协调下开展工作。
5、过错行为
(1)未按规定完成内部管理事项;
(2)未按规定制定工作计划,搞好业务协调,督察督办而耽误工作;
(3)未按工作落实及时反馈办法;
(4)其他不作为行为。
四、工作标准
(一)工作标准
1、目标管理工作,对基层团委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跟踪督查,确保圆满完成。
2、团章的使用管理工作。程序严格,使用严谨。
3、团费的收缴管理工作。严格按章程、制度、规定办理,及时交纳,不得拖延。
4、新团员的发展和推优、入党工作。按照“公平、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掌握推荐标准,把好质量关。
5、基层团组织管理工作。指导、协调、督促、完善、高效。
6、年度报表工作。认真、及时、准确。
7、“3.12”植树节和“保护母亲河”活动。保质保量,确保任务圆满完成。
8、深化“青年文明号”创建和“青工技能振兴计划”。加大力度,积极探索,不断创新。
9、做好“五四”宣传工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务求实效。
10、大力开展青年志愿者活动,积极参与“五城”联创活动。创建活动扎实有效,环境面貌整洁优美,活动经常化、机制规范化。
11、参加团干培训班。强化管理水平和业务技能学习,提高工作效率和办事能力。
12、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加强预防青年违法犯罪,引导青年维护社会稳定。布置有序,深入开展,取得成效。
13、团委信息宣传工作。掌握情况及时全面,信息编写重点突出,及时准确上报。
14、年终考评工作。强化考核,严格奖惩。
(二)工作责任
对工作中发生的过错行为,团委书记应承担主要责任或领导责任,科员承担次要责任或直接责任。团委书记应虚心接受市社领导的批评,主动向服务对象道歉,积极弥补由过错行为造成的损失和影响。同时加强基层团组织管理,强化管理水平,提高工作效率和办事能力,避免工作失误再次发生。过错行为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或达到责任追究程度的,按规定给予处理。
五、管理事项运行使用的格式文本、工作记录和业务衔接记录
(一)《团委工作年终考评标准》
(二)《优秀团员培养考察表》
(三)《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
(四)《创建青年文明号和青年岗位能手标准》
(五)《创建“五四红旗团支部推荐表”》
工作记录结合工作手册填写。
六、于履行职责有关的素质要求、工作纪律和服务承诺
(一)素质要求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遵纪守法,公道正派,廉洁自律;
3、熟练掌握与本科室职责相关的人事政策、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有独立执法、办事的工作能力;
4、具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宏观知识及现代信息技术应用知识,掌握现代化、信息化办公基本技能;
5、对供销社的任务有所了解,能够与其他科室协同开展工作;
6、具有较好的计划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二)工作纪律
1、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在工作中大胆创新工作思路,提高服务质量;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和规章为准绳,不弄虚作假,不隐瞒实情,不突破政策。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政务公开,做到办事公道,保证客观公正。不暗箱操作,不徇私舞弊,不照顾人情,不违反原则。
3、增强保密观念。不该知道的秘密不问,不该看的秘密不看,不该说的秘密不说。对规定的保密内容和工作业务中涉及的商业、经济机密及个人隐私,不议论、不扩散。
4、牢固程序意识。对法定、规定的各种办案、办公、办事程序应严格遵守,不随意简化和增加程序。
5、加强廉政建设。不接受当事人的宴请、礼品和礼金及其它有价证券。
6、规范收费行为。不突破政策、法规和收费许可乱收费或增加收费项目、收费标准。
(三)服务承诺
1、落实各项制度。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规章制度,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水平。
2、实行文明服务。工作人员实行挂牌上岗,使用文明用语,力戒服务忌语,做到接待热心、解释耐心、办事诚心、服务尽心,坚持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和“吃、拿、卡、要”现象,营造良好的工作服务氛围。
3、坚持监督制度。凡涉及群众和社会关注程度较高的热点工作,主动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重点监督;并设立公布监督和承诺服务投诉电话,随时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附件:流程图
1、目标管理工作
团委按照团市委下达《年度目标管理责任书》和《青工部目标管理责任书》 |
↓
分解到各基层团委 |
↓
年终考评总结上报团市委 |
2、团委工作办理流程图
接到上级团委及市社党委工作指令后 |
↓
制定工作方案 |
↓
进入实施 |
↓
将实施情况及结果,向主管领导汇报 |
↓
整理落实情况及结果材料登记归档 |
3、发展新团员程序
填写入团志愿书 | → | 支部团员大会讨论表决 | → | 报团委 审 批 | → | 宣布批复结果 |
→
本人提出 申请 | → | 选定入团培养(介绍)人 | → | 团支部 考察培养 | → | 支委会讨论拿出初步意见 |
→
4、团员超龄离团程序
入团宣誓 | → | 登记建卡办团员证备案 |
→
5、团费收缴流程图
召开离团人员欢送会 | → | 颁发离团纪念证(团员证)和离团纪念品 | → | 注销备案 |
本人申请交团员证 | → | 支委会讨论 | → | 报团委审核批准 |
→
7、团(总)支部独立活动流程图
团员每月向团小组按规定交纳 | → | 每月中旬 团小组汇总 向支部交纳 | → | 每季度末(1)团总支汇总所属支部团费后上交团委 (2)直属团支部上交团委 |
每年年末 团委按比例上交上级团委 | → | 每半年末 支部公布一次每年末团委 公布一次 |
→
确定活动项目 | → | 广泛征求 团员青年 意见和建议 | → | 制定并优选活动方案 |
→
征求单位领导和团委意见和建议 | → | 具体安排 分工负责 | → | 组织实施 |
→
新乡市供销合作社 主办 版权所有: 新乡市供销合作社 2008-2024 地址:新乡市卫滨区胜利南街275号 邮编:453000
电话:0373-2852822 邮箱:xxsgxsxx@qq.com 备案号:豫ICP备18022697号-1 豫公网安备 41070302000007号
返回顶部
0373-2852822
关注公众号